小区地面车位是否应该固定? 物业把地面车位长期租赁给部分业主,从而使得其他业主不能停车?甚至物业还接待外来车辆停放(白天) 从而发生这样一个现象:没有租赁到车位的业主,白天需要和外来车辆抢小区内原本少的可怜的道路临时停车位,而晚上(包括凌晨)就算规划的地面车位有空位,我们也不能停放只能停到马路上。
家中被偷,小区物管是否应该负责任,如果是,负多少责任? 我家住二楼,前天晚上,小偷入室从水管经厨房窗户进入我家,偷走笔记本一台,现金200多元,大门钥匙一把。小偷沿水管爬下去的时候被一楼住户发现,大呼抓贼,小区保安跑来,却未抓住贼,贼从围墙翻出去了。
被盗的是电线,我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但是间接经济损失就接近2000元了 物管是否有责任,那有多大呢? 根据条例是否应当给予我赔偿,赔偿有没有标准,标准是多少呢。
电动车在小区车棚内丢失,后在马路边找到,但车子的主要部位都已经损坏,小区应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赔偿应该赔多少?
我家的汽车放在楼下,一晚上时间就丢了,小区口都有监控和人员看守,车丢了,物业公司是不是应该付一部分责任呢,物业费我们一直按时交纳的!
请问:我小区地下停车场不买车位不准进去是否合理!物业公司又在小区交通通道内用白线划了许多停车位用来盈利出租,是否合理!
电动车停放在物管指定的位置并按时缴纳停车费。2010年11月,小区张贴告示说便利业主从12月起免除停车费(小车除外),我的车就在12月17日被盗取。从停车场录像看到,事发时间是晚上9点多,小偷把车拉向大柱后面避开监控进行砸锁(解锁),几分钟后推车离开。 第二天发现车被盗后,小区保安叫我们报警。之后至今,物管方面
签第四次劳动合同公司说给我签两年?如果签应该是签几年,是否可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签第四次劳动合同应该签几年,没有签两年的合同吧,好像第一次是三年,第二次应该是5年的吧,是不是这样我不太确定。 公司却说给我签两年,只是人事的和我说了下,还没有给我合同,我在公司已经做了七年,签过三次劳动合同了,第一次2004.6签的,第二次签是2005.6-2008.6,第三次是2008.6-2011.6,现在签的是第四次,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