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帮忙供的首付,贷款购的房,婚后生了儿子之后才办的产证,一起还贷款,产证只有一人名字,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因为是很多年前买的房子,当时只有四五十万,现在值三百万左右,那我的权益是否只有那少少的贷款的升值部份?还有所有房产的升值部份??就是三百万—50万的一半。。还是其它................还有,
结婚后我和老公买房,贷款是以男方名义贷的,首付是他跟我还有他的父母凑的,当时想着结婚了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没所谓,所以就只写了他的名字,交房后的装修费用我出的比他多很多,因为我的收入比他高,担心以后万一离婚,房子没有我的份,请问这种情况房产的归属情况是怎样的? 另外请问在没有还清房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
我和老公是婚后在潍坊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置业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写上我的名字比较难办。由于是婚后,所以我同意只写老公的名字。 这房子首付由公婆出资10万,我自己4万,我老公1万,然后我们从今年开始一起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按新婚姻法规定,我们的房产如何分配呢? 如果在房产本加名字,是不是要贷款期满
我和老婆结婚5年多了,现在我们按揭了套房子,但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请问这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呢?需不需要证明首付资金是哪方付的呢?
本人婚后父母出全额的80%支付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和按揭款)。但产权只想写本人个人的,须在哪些部门出示什么证明,可以证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感谢!
本人婚后父母出全额的80%支付购房款,购房前只与儿子签过《借款书》,由父母与我签字盖手印的,写明“我2010年借父母40万买房,只借与儿子一人,若发生离婚,须以房抵债”,但未公证过,在法院离婚判决时能否起作用?因为是父母的血汗钱,是签订《借款书》还是《赠与书》更好些?
本人父母出资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原因,购房的时候只给我了付款收据,09年底房产交付,本人交了水电费,物业费入住(现在还保留着当时的物业费收据,水电费收据),开发商迟迟没给办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我今年要结婚了,请问这样的情况,结婚后办理下来的产权,如果出现纠纷,该如何判决,我该留有什么证据呢(物业费
我现在结婚还不到2年,想现在买一套房子,预备房产证上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如果不属于我个人财产,在买房过程中怎样操作才能变成我一个人的财产?请律师尽快帮忙解答,谢谢! 谢谢各位专家律师的解答,如果公正的话,公正费用大概是多少。如果约定的话,应该具体怎么做?
本人婚后现在和父母一起买套房,父母出60%房款作为首付,剩余由本人按揭支付,现在特向各位大律师咨询3个问题: 1、房产证上能否只写本人的名字? 2、如果发生离婚,这套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3、各位高人可有更好的建议(这个问题已困扰家人很久),十分感激!!!
1:婚后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写男方名字,首付款归属?怎么才能保证父母的权益。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写男方名字,离婚后,首付款归属? 怎么才能保证父母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