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国外工程合同,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事实应该是转包合同,因为是整体分包),由于分包方首次出国承接工程,对国外情况不了解,凭着对总包的信任(总包方在当地承接项目有十多年了),最终按总包给出的管理费的大致额度范围商定了一个比例并以投标的方式参与投标,中标后管理费在合同作了明确约定,但合同实施后分包方发现管理费太高(不含税总价的15%),而且由于很多情况总包方未交底,我方考察时也无法发现,造成项目推进异常艰难。。。。,我方能否申请降低管理费?有什么法律依据支撑吗?
在不知道领事婚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领了领事结婚证(真的没有想结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请法院判决为
在不知道领事婚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领了领事结婚证(真的没有想结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请法院判决为无效婚姻吗? 双方都是中国人,出国玩的时候,当时被男方告知我这个领事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然后只以为是做个纪念,领的领事婚证书,回国后很快就因为某些原因分手了,现在发现其具有法律效力,能否申请其为无效婚姻
在不知道领事婚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领了领事结婚证(真的没有想结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请法院判决为
在不知道领事婚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下领了领事结婚证(真的没有想结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请法院判决为无效婚姻吗? 双方都是中国人,出国玩的时候,当时被男方告知我这个领事婚不具有法律效力,然后只以为是做个纪念,领的领事婚证书,回国后很快就因为某些原因分手了,现在发现其具有法律效力,能否申请其为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