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名下有3处房产,他与我现在的外婆都属于二婚。 房产1:面积160平(95年已放弃所有权,现为我继外婆所有,无争议),房产2:面积20平(为我外公与我外婆婚后财产) 房产3:面积25平(为我外公与外婆婚前财产,此房涉及到拆迁,由我幺舅出面向拆迁部门申请多购买16平产权,但钱未缴纳,而拆迁时留的我外婆的名字,其拆迁时产权为我外公的名字) 关系1:双方均为二婚,我外公一方有我母亲(2000年去世,我是代位继承),我幺舅。我外婆一方有我大舅,二舅(无行为能力人)。 关系2:我外公重病期间大部分用自己的钱看病,但我幺舅曾给过2万元医药费。 问题1:我幺舅所支付的医药费是否应当所有的遗产继承人分担?是否平均分担? 问题2:房产3中由我幺舅所申请的那16平没有缴钱的产权是否也属于我外公所拥有? 问题3:如果那16平未缴纳费用的产权属于我外公所有,那我外婆是照那16平来分还是照16+25=41平来分? 请各位大哥不要说面谈啊什么的,能解答就解答,要打官司我也会请律师,这里只是咨询一下。
你好各位律师,我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我姥姥姥爷在世的时候一共有3处住房,其中两处分别给我的两个舅舅,大舅的那处房屋已经把房证改名,小舅的房子已经卖了。我姥姥去世之前立了一份类似遗嘱的财产分配,上面写到我姥爷现住房将来是给我妈妈的,我俩舅舅和我妈都签字。但是我姥姥走了之后,我姥爷开始找女人,被骗不说,
老家房子的国土证和房产证都有我母亲和我哥的名字(房产证还加有我侄子的名字)。母亲于2009年去世,我哥于2010年将老家的房子卖掉,当时我在外地不知道卖房的事情,我哥也没跟我商量就卖掉了。我哥已把售房协议做了公证,但不知过户没有。现本人能否提出我哥的卖房行为无效?售房协议做的公证没有本人的签字是否也无效?如
我爷爷有3个儿子一个女儿,我爸爸是小儿子,在他高中毕业以后,开了8年拖拉机所有收入都交给了我奶奶 然后起了一个楼房。我爷爷给他大儿子和二儿子都起了一间平房然后分家了。到2005年我们村上征用土地我家的房子要拆迁,大伯和二伯家突然说 当年爷爷说过这个楼房他们每人一间房,但是我爸爸却完全不知道有这事,在拆迁前没
我姑父在劳作时意外死亡,其公司赔偿了69万并签署了赔偿协议,我姑父有存款20万。我姑姑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无工作,我姑父姑姑的孩子也在5年前去世。我姑父的弟弟育有一女,在该女幼小时遭其母抛弃,后该女父亲再婚。在我姑姑孩子死后,家里人就说要我姑姑姑父收养该女,但没有任何收养手续。现在我姑姑的丈母娘和该女
我和我妹从小被我大伯抱养,前两天我大伯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我姑姑和我二伯未经我们两个同意就把房子以六万块钱给卖了。现在我们姐妹不愿意,要要回房产。经村里面调解无效,可以起诉吗?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母亲父亲去逝后,房子应怎分。父亲二十年前先走母亲本月走,一年前母亲住院上了呼吸机急救,出院后一直卧病在床,据说大儿子在母亲病重期间在医院病床前,要母亲留有文字或录音,将房子给大儿子,而立文字或录音时,家里没有别的亲人在场,据说有律师在。这法律上能是遗嘱???
大儿子,大孙子不赡养老人。老人一切由小儿子赡养。老人走后留下一笔遗产给小儿子(有遗嘱)。大儿子说老人身前也立了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大孙子(刚好满18)。现在大儿子就利用自己儿子名义把自己连同小儿子一起告上法庭。(大孙子是原告,大儿子和小儿子是被告)不说遗嘱时间先后,小儿子现同大儿子都是被告,小儿子该怎么
父亲在世时有三处地皮 分给三个儿子 其中二儿已得到并卖掉剩下两处连在一起 分给大儿的曾与外人有过纠纷 在和别人打官司时看到无望 口头放弃 然后三儿又和别人继续打官司并赢回来 请问父母亲和三个儿子在场时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三儿打官司赢回来的那块地皮算谁的 如果父母的口头遗嘱不成立,母亲可不可以把二儿卖掉的地皮(现
法院判兄妹六人平分遗产,房屋归被告,现已强制执行。但是被告和前妻离婚,他原有的房屋归前妻,名下现无房。 执行期,被告故意转移财产,至今未给我们一分补偿。执行遗产(房屋)还在老人名下。被告现已强占该房。我方有权要求法院拍卖该房吗?法院说被告无房,不能拍卖,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