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现住房是05年购买的,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现房照仍在原卖房人名下。 老人因病突然去世,留下一份06年写的自书遗嘱,将房屋留给小儿子。 请问此遗嘱有效吗?
老人有三个孩子,老人去世前立下遗嘱给小儿子(老人知道去世之前都是有小儿子赡养)。大儿子要争房子,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小儿子是不是可以将房屋过户在自己名下?需要去哪办理?什么手续?是否要经过其他两个儿子签字?如果不签字就没法办理吗? 老人的配偶已经去世了。请说的详细点,谢谢~!
老人在公证处立遗嘱,将房屋按比例分配给五个子女。现房屋将搬迁,赔偿将如何分配?
老人在世时,在公证处对遗嘱进行了公正。主要内容为:将自己所占房产权的50%分给小女儿,另将10前去世老伴所占房产权的50%平均分为6份(为5个子女及他本人);再将他所占50%的六分之一继续给小女儿。由此算出,小女儿共占老人房产权的66.7%,另外4个子女各占8.3%。 老人的房产为57平方米,现即将拆迁。问题出现了,老人的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老人亲笔立下遗嘱,10多年前的事,没有公证。遗嘱内写将3间房子平均分给老大(老大的孩子)共同享有居住权和继承权,老二老三各1间。现在老大老二都做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公证。那老大的孩子是否可以继承遗产,可以继承多少?
老人的房屋属于拆迁房,老人生病的时候也没有说房屋赠于谁。因为儿孙不在老人身边,由收养的女儿在那里借住后来老人病故,收养的女儿拿出就拿出老人的遗书,遗书上说:“房子归收养的女儿。"但老人不认字,老人的儿子又不在了只有孙子和儿媳又因为离老人家比较远(老人在杭州,儿子在徐州)所以也就没和她争现在老人的墓地
老夫妻1994年用村中地契换购楼房一套用于养老,交款时村干部建议女主人不要写自己的名字,女主人未多想,交款收据上写下了长女的名字,随后又资助长女一家在棉一要职工福利房一套,2008年女主人突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不但不尽孝道还屡次找两位老人的麻烦,目的是要两位老人给她一家腾房子,还要与老人断绝血缘关系,
老人是解放前参加工作的老退休工人,去世前单位下了文件,要给他们补发工资,但是这个工资是在老人去世后才发下来的,老人去世前立有遗嘱(律师事务所见证遗嘱):死后所有财产,全部归长子所有(老人共有三个子女,除长子之外,其他子女均未尽到赡养义务,一直是由长子赡养父亲),现在老人生前补发的这部分工资下发后,其
我母亲1988年从军队退休,按政策应分配一套住房。但我母亲2000年去世,该住房2001年才分配下来,2003年入住。后由于种种原因,该住房一直未按政策出售给我们。 我有一兄、一妹,他们都有自己的住房,母亲去世前我一直与母亲同住。那段时间母亲身体不好,我哥曾跟我说过,由于母亲主要由我照顾,母亲去世后房子归我所有。但
夫妻其中一方去世,身前有遗嘱将房屋给妻子但是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其中一方去世,身前有遗嘱将房屋给妻子但是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如何办理过户或买卖?
在诉讼中认定了由甲继承房屋的遗嘱有效,但未在判决中要求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助办理被继承人的房屋的过户手续
在诉讼中认定了由甲继承房屋的遗嘱有效,但未在判决中要求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助办理被继承人的房屋的过户手续。现需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遭拒绝。问除诉讼外应如何操作?如需诉讼应以谁为被告?是进行确认之诉,还是进行要求协助更名的给付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