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3人抢劫殴打事后报案路上发现其中2人扭送派出所时把抢劫其中一人胳膊打骨折 请问我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抢劫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弟3月4号被朋友叫去帮到收账,他们一共去了4人,谁知其中1人身上带了一把刀,那人还动手打了被害人,但没有动刀,先要了四百元钱,又过了1个多小时他们4人又去问被害人要钱,被害人报了抢劫。他们4人现在关在看守所,3月25号已经签逮捕证了。请问他们是犯的抢劫吗?怎么打这个官司?我弟能取保后审吗?如果真有罪能判缓吗
我被他人故意伤害,导致轻伤。如今派出所已上报公安机关立案,并开始上网通缉疑犯。现在对方家属要求和解,我们之间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派出所却说我们不能撤诉,我们只能对民事责任不予追究,而刑事责任是必须追究的。派出所的说法正确吗?我们真的不能撤诉了吗?如果能撤诉,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呢?
在打牌时,被告方一直输钱,在所带的几千元钱已尽输完时,发现对方的筛子有问题,然后拿走桌上自己所输的钱包装原告事先放在桌的的钱(万元左右)(没有暴力经过),事后,被告方报警,说钱被抢劫了,后公安系统立案,被告方五人(五人一块来)以定抢劫定性。这样合理吗?
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又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开庭后,其又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可否继
非诉案件裁定准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又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开庭后,其又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可否继
民事案件撤诉以后再起诉在法律上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吗?是立刻,是6个月后或是多长时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