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以前如果是哥哥出钱盖的泥瓦房子给弟弟娶妻,让其弟弟一直在那里吃住,结婚,生子,哥哥也没有在那里使用过一天,而且哥哥自己也有2处宅基地【弟弟的就是1处宅基地】,弟弟在97年病死,其妻子女儿一直也还居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生活条件好了,搬到新家,而后几年弟弟的房子一直由弟弟的妻子出租房子,租金也是弟弟的妻子所有,2009年房子破旧属危房,弟弟的妻子倒了想重新盖,哥哥知道后就说房子是他的,说【要盖的话除非分他一半,要不就贴钱给他】,这样无理的要求,{1}想问丈夫死后的宅基地的到底归属谁? [2]一共3处宅基地,哥哥早就在弟弟还在时已分配他2处宅基地使用,弟弟一处。弟弟农村的房子没有相关的房产证明材料,地契的,只有户口本,身份证证明,哥哥也没有相关的房产证明材料证明哥哥使用或者居住过弟弟原来的宅基地证明,现在哥哥在弟弟死后15年见弟媳想把弟弟的宅基地盖新房,几次施工哥哥的儿子去阻挠扬言如果要盖先把弟弟【叔叔】老婆先埋在此地,工人来拉泥也多次阻挠,令其宅基地没有得予动工,哥哥和嫂子就联合来说弟弟的房子是属于他的,让弟媳归还他,弟弟的姐姐也从外地赶回说也有她的份,要求平分弟弟使用的宅基地,说把弟弟的那宅基地房分成3分,这样无理的要求,请问弟弟的妻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家住在农村,对法律的了解真的少之又少。亲戚在很久就把户籍迁出,以前的老宅就送于我家,什么证件都没有办理,只写了一份字据,还有以前村书记的签名。现在被别人盖了房子,他们办了建房卡,不知道亲戚对以前的老宅还有权拥有吗?我家有权对此宅基地有使用权吗?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怎样才能拿回我们的东西。
农村中,兄弟二人继承的房屋,在87年时,哥哥将其全部登记于自己名下,由于当时兄弟关系好,登记时弟弟未做表态,且弟弟做了上门女婿,在别处有一房屋。后来二人交恶,争执该处房产宅基地的所有权,请问现在该块宅基地归属哥哥还是二人皆有份
我是61年出生于盐城市圩洋村,系82年退伍回乡残废军人。多年来多次向村及上级领导报告要求解决建房宅基地,可他们答复市政府对圩洋村并不再安排宅基地,作为土生土长的我,难道要一直靠租房过日?如今一直上访,现在村里说补贴个十来万给我买经济适用房···我也不知道到底法律相关方面对这个是如何要求的,还想咨询有关专
尊敬的律师:您好!20几年前村里生产队公开拍卖公社里的老房场,被我父亲买下。我们当时交了钱,可村里出具任何手续,就是口头承诺说这块地是我家的了。这块地上面原来有一个简易房,当时我父母住过两年,可因为房子太破就搬出来了,把它当成了柴棚用。简易房前面有个院子,这些年我家一直用这块地方种蔬菜。3年前破柴棚倒
老兄弟俩个,各有一块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多年后大哥搬离了老家,二弟的儿子看土地荒废,二弟和儿子向大哥一起去要这块宅基地,当时大爷说你盖吧,二弟拿来了钱,大哥并没有要,也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文字确认赠与。大哥的儿子知道这件事也并没有劝阻。10年过后此会宅基地面临拆迁,老哥俩个都已经故去,大哥的儿子向二弟的
老兄弟俩个,各有一块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多年后大哥搬离了老家,二弟的儿子看土地荒废,二弟和儿子向大哥一起去要这块宅基地,当时大爷说你盖吧,二弟拿来了钱,大哥并没有要,也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文字确认赠与。大哥的儿子知道这件事也并没有劝阻。10年过后此会宅基地面临拆迁,老哥俩个都已经故去,大哥的儿子向二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