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分有一套福利房,房产证上是写着我的名字.房子没有买断,只是有居住权,不能卖出去的,当初跟前妻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上写有把单位的这套房留给她,现在她已经过世了,我想咨询一下,这套房子能不能算是遗产?前妻的家人要把这套房子当作遗产来分,离婚以后孩子(今年15岁)一直是跟着我的.
我产后120天回单位工作,公司在1个半月后给我调整了工作岗位,由销售部调到行政部,没有了原来的销售奖金,话费补贴也由100降为30元,请问这合理吗?
九四年我父亲退休后,我接了班到了单位。父亲 除户口迁回老家外,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等各项福利还都在原单位。父亲原来在单位时有一间住房,我来后一直由我居住。去年这间房也被拆掉了,我一直在外租房,当时单位领导也承诺以后单位分房时,我和父亲各能购买一套。今年单位分房,刚开始说是我和父亲各能购买一套,后来又说是
公司在外地,面试的时候明确说有班车,现在因为想节约成本说要取消。电话协商的时候明确说面试的时候有班车,能否要求补偿。 这样的公司真的很没劲,想提出离职,但是又不甘心。每天自己坐车特别的麻烦。而且高速堵车经常,如果没班车肯定算迟到的。
我从98年中专毕业就在一家国企上班至今,去年搞集资房,新房我没报名,准备买旧房(当时我还没结婚),但厂里出的政策如下(厂长以引进人才为名抽出了不下30套房子,ABC类按工龄排序,剩下的房源D类抽签): A连续工作满15年或有高级职称的 B中级职称和各单位推优人员 C 连续在一线工作满10年的已婚人员;进厂2年以上有助工职称
前几个月,在一次单位组织的真人CS中,我不幸骨折受伤,现在还在家休养,单位是开自己的车去的,没有上保险,但是这项活动,是有危险性的,请问单位是否有责任, 是否算工伤,
老师您好,当事人于2007年在公司政策允许下购买了一套福利房,并签订了按揭购房合同等相关手续,不久又按公司要求补签5年内不能买卖的补充协议(经适房协议),之后公司一直扣押绿本产权证原件,只将复印件交与当事人。2011年初,当事人与银行结清全部按揭款项。7月,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决定离职。翻找了之前的所有文件,
我是马鞍山市建二公司职工,97年买断工龄,但还是住在单位的宿室楼里,之前也没有享受过单位福利分房,因现在工作离宿室太远,我搬了出来,但家具还在里面,现在宿室楼拆迁,一直住在里面的分到房子【大约80平米左右,个人交16万】,不分给我房子的原因就 是我已搬出去了,经过一个月的交涉,公司同意给我房子,【80平方左
要是不能过户这车不就变成黑车了、、、?还没问车管所呢,先问问律师们,这种情况能不参加摇号么?我有驾照
我外公单位的公房,在外公去世后由我母亲承租,公房折子上也变更为我母亲的名字。后以我以父亲的名义购买了外公单位的经济适用房。现母亲承租的公房面临拆迁,但我们全家都不是外公单位的职工,请问我母亲有权获得赔偿吗?
和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借调到新单位工作4年,与现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单位以上市为由解聘我,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