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月十六号的时候因为民事的纠纷我和另外一女子发生口角大打出手,然后双方报警解决,但是当天去了派出所以后那个警察也不做笔录就大概问了一下。对我态度很恶劣,这件事情我是受害者,我的丈夫在我怀孕及生产期间和这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我本来希望派出所就这件事给予妥善的处理,我们双方都没有流血等伤,就是有些淤青
警察在没有完全了解情况下就劈头盖脸的指责我们不讲理, 故意刁难. 在我明确告知我有心脏病需要休息时他不信一直怀疑我在装病. 说他干了30年的警察像我这样见多了,你这样做是没意义的. 还一直用手指着我朋友的脸大声的说我们, 把我朋友的小孩给吓坏了, 还让我们上警车, 小孩才四岁半一听要上警车吓的大哭不愿意上去, 他就大
对方无意把手机摔坏了我要求赔偿,报警了,警察协调对方态度恶劣答应赔偿第二天赔偿
对方无意把手机摔坏了我要求赔偿,报警了,警察协调对方态度恶劣答应赔偿第二天赔偿,事发地点没有监控,但是我和我两个朋友亲眼看见他弄掉的,第二天不承认,我把他当时跟民警说同意赔偿的话录音了,并且是偷着录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