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委托朋友帮我催要工程款,我还给他开了一张授权委托,但是我今年去公司查账才知道他偷领出来了二十万并自己花了,事前并没有告诉我,现在一再推脱拒不还我这二十万的款项,请问属不属于非法侵占?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我在原公司任职的时候有1万左右的业务收入没有上报,大约20笔,有发票为证,可以找另一个公司作证。我已经第一时间退回了款项。有给了3万的赔款,可是公司以此为要挟要我按照34笔,每笔2000计算。超过我实际拿的6倍还多,我该怎么处理?如果去自首的话会怎么样?会不会被拘留?
酒店前厅接待员伙同客房服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取酒店现金2万多元 珠海拱北立洲酒店前厅接待员罗某、刘某、蒲某、卢某伙同客房服务员冯某、许某,利用“一房两卖”和“钟点房不入机”的方式侵占酒店2万多元房款。 所谓“一房两卖”,即前厅接待员将已结账的某一间客房不作退房处理,伙同客房服务员重新打扫卫生租给下一名
医院使用无证人员致新生儿死亡,属于非法行医吗?可以追究无证人员刑事责任吗?
剖宫产时,医院使用了一个有证医生,两个有证护士,和两个无证医生,一个无证护士,新生儿出生需要抢救,因为只有一个医生,无证人员去抢救致新生儿死亡,但是卫生局说医院是合法登记的,无证人员不属于非法行医,没有涉嫌犯罪。请问医院这样使用无证人员到底合法吗,除了要求医院民事赔偿,可以追究无证人员的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