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你:我去年10月盘下南宁国贸的一处店铺,自己经营做生意。当时交给商场有关的费用与经营押金等等,并交纳了1500元的合同更名费用。商场要求经营户每天的早上9:40分前必须打卡,晚上10:00,周末晚上10:30分也必须打卡以借此来保持商场的秩序。该商场是新的商场,人流量不太多,我在四楼,也是顶楼,有许多空的铺子。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有时会迟到,有时是有事来晚点,有些特殊的时期我只能是关门。商场对此,以我每天不按时打卡的理由每天都处罚我30元。早上虽说是9:40分前要打卡,但我9:42分到,就算迟到,也需要罚款,理由就是没有能按规定在早上9:40分以前打卡,以此处罚30元违约金。 我在想, 这比在企业里可难做多了。真的就这么严厉吗?迟到也要天天扣钱吗?就两分钟的事。 其次,我想知道,合同更名费,和迟到不打卡的违约金,是真的合理吗?我可以不交纳 吗?
想请问一下,我是商场的租户,我的门面房东才是直接和商场签署合同的人,当时我进入商场租她的门面时并没有说每天必须按时打卡什么的,可是商场却突然下了通知说下月开始一定要打卡,发现迟到早退和关门就要罚款,我只是一个人做生意,身边也没人帮忙,有时候有特殊事情肯定会要关门迟到早退,但商场却说这是你和你的租赁主之间的事,
我这和商场签订了一个合同,签订合同时该商场出了一份霸王合同让我们签订,签订时是交了一年的租金当押金(保证金),合同期是5年。在签订合同半年后,商场人气不旺,而且商场也没有按照原来的规划发展,导致我们经营不下去,期间商场催收电费等费用时采用关电停电的方式逼商户交费用,这样反而导致商场人气更差!对不交电
我是一名私营商场的租赁商户,商场近期要装修改造,改造后不但租赁费涨价,而且私下收取每个商户的红包,如
我们的这家商场是2001年建成的,是一家私营商场,近期装修的目的就是要涨租赁费,这些我们可以接受,可是,商场的董事和经理都私下收取红包,少则两万,多则二十几万,不给红包的商户就不租给摊位,给红包越多,摊位就越大,位子越好。请问,这是不是合法的,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制裁这家商场?谢谢。
您好我曾在一个商场租了一个商铺卖服装,交了3000元押金,合同上写了撤场三个月后返还,但撤场三个月后去要不给。中途有这样一个问题,之前商场有一个老总拿钱跑了,后来换了一个老总,并且商场改名了,现在去要钱老总就说和之前的老总打官司,没打完不给钱,请问应该怎么办。
交通肇事把园林处栽种的绿化树木撞坏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向交警部门报的案(树木是园林处的)。经过调解和园林已经达成调解。现在就是综合执法要罚款3000元,(树木就是普通绿化树,说是价值1700元)综合执法局有这个权利吗?如果有依据是什么?谢谢!
摊位费管理费半年一交。监控有时候录有时候不录,录了也看不出来,存在盲区。我们没有见过正规保安巡逻或者定点值班,但是商场声称他们有保安,就是没有衣服,不定时间溜达一下,在营业期间丢东西和商场一点责任没有,摊主自负。 我想咨询下,商场负责人说的对吗?
我是一家商场,税务机关要求我单位为个体商户代扣代缴税款,我单位应该执行吗
我是一家商场,税务机关要求我单位为个体商户代扣代缴税款,我单位应该执行吗
我是海口某商场商户,1个月前该商场物业以占用合同外面积数年为由(我方严格按照合同签订面积经营从未有占用多余场地...商场又怎么可能让一个小商户占用多余面积数年,实际情况为:左边是别的商户 右边是楼梯扶手 前面是停车位,后面是墙....),向我方索要十余万元所谓罚金,并且多次出动数十人围在店前,辱骂我方女员工,
合同上商户面积带公摊是60.9实际面积不到40,但是商户前面的公摊却被商场另租他人摆放玩具车,不许商户在门口摆放海报,合同上也没有规定不准摆放,这样合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