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我在濮阳市绿景购房一套,为优惠2个百分点,当时一次性交了全款,其中包含暖气碰头费等共计48万左右,直到现在我连个正规合同都没,房子钥匙就更不用说了。期间我去施工小区看了两次,都没找到当时所签简易合同里的房号,去售楼部询问,被告知合同里的60号楼不存在,现实中的54号楼就是所购60号楼,除了我本人去售楼处询问过两次,房产商从未联系告知过我们相关问题。现在有两点我觉的有上当的感觉:1、为啥当时看的选的都是60号现在没了作为业主不知怎回事,却在说辞上变成了54号楼,听着不吉利。2、当时想优惠2个百分点,少交九千多元,四十八万一年半利息三万多元,售楼部工作人员却说要是你现在买不是花钱更多吗?这不就是坑人还强词夺理。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办。
婚前男方贷款,女方也出了部分房款,购房合同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我们结婚前买的房子,男方出了部分首付,女方也出了部分首付,余款由男方贷款,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呢?女方是否有权要求当时所付房款?
工作一年多 是私人老板 没签合同 没买保险 每月也没工资条 我要求买保险 老板说 爱做就做 不做就走 我该 如何维权 应为是 私人老板 没工作证 工资是 当面点 工作服 老板收回 我有一段同事的录音 能证明上了一年多班 法律上 有效吗 ?
购房时没有签订正规购房合同,只填写了一张协议,开发商现已经逾期一年未交钥匙应该如何维权呢?
在购房时没有签订正规购房合同,只填写了一张协议,并交付了房款首付,开发商现已经逾期一年未交钥匙。购房时的协议还在开发商手里,并且也没有规定延期交房的责任,只是口头承诺交房时间,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如何维权呢?
本人与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自己出资在郊区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于本人名下。自2010年起本人与前夫就开始关系不和。2011年初本人将这套由自己完全出资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堂弟,并办理了过户。2012年1月本人与前夫上法院离了婚。2012年6月被前夫以不知情转移夫妻财产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并分割房屋。
因军队政策变动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出租方)能否提前解除合同(合同内容未签订涉及到因军队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解除的相关约定),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乙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甲方如强制性解除,甲方承担的责任有多大?谢谢!
本人去年底去一家公司工作,工作一个多月后公司与本人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了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但合同甲方不是该公司,而是一劳务派遣公司,今年年初,公司又与本人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本人看到别人签订了,也就顺手签了,合同甲方还是劳务派遣公司,本人工作七个月后没有被炒,只发了六个月生活费
房产证丢失应如何补办?1992年买的私人房产,带土地的,无购房合同和发票
我家是1992年买的二手私人房产,当时房产证,土地证都齐全。 去年我家在旧房基础上重建,将平房盖成小楼,还没有去办改建登记,房产证和土地证却丢失了。 92年买的时候也没有购房合同和发票。 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补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