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是**公司的出纳,在7月16日给公司员工发现金工资时给已离职员工多发了一次工资(金额3000多元),具体经过如下:员工孙某(女)是我公司在上海办事处的员工,公司总部是在北京所以每次发工资上海办事处的员工都是通过现金转账发放工资的,7月16日我在发放上海办事处员工工资是从北京银行取回现金,为了能让工资尽快到账,我把要发放上海办事处员工的工资存入我办理了U盾的北京银行卡中,但是我在给孙某转账时北京银行当时提示不成功,之后我立马又给她汇了一次,没想到过了1个小时以后我查看余额,发现银行是转了2次款,马上我就与北京银行客服联系并且也与孙某联系。北京银行到现在一直都说在调查,孙某当时说钱还没到账。第二天我给孙某打电话并且发短信,她回复我钱已到账,但是她说她不能给我转回来,原因是因为她在公司这段期间公司没给她缴社保,但是我了解到公司并没有不给她缴(这是另一件事了,这里就不详细说了)我已反复跟她说过这钱是我卡里的余额,这是我私人财产,她缺越来越过份,说一定要给她解决社保的事情,钱才愿意退回来。7月17日也与北京银行客服联系过了,说一直在调查处理中。我觉得很气愤,这人就是不愿退钱,想通过诉讼的办法把钱要回来。请问我要起诉的话我应该从哪些事开始,请各位律师指教。
我现在跟她协商解决不了,我想通过诉讼把这个问题解决,现在的问题是我在北京,孙某户籍在山东,她本人在上海,我是否可以在北京提起诉讼?并且我现在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损失与经济损失,我是否可以要求她赔偿?
我在一个小的服装厂打工,不久前辞职, 但是工资没有结走,老板说发工资的时候再给。可前几天老板把工厂转给别人了,工资没有发人也不见了,电话也没有接,,该如何要回工资?
我在一个小的服装厂打工,不久前辞职, 但是工资没有结走,老板说发工资的时候再给。可前几天老板把工厂转给别人了,工资没有发人也不见了,电话也没有接,,该如何要回工资?
由于制作工资表的同志一时大意,为一位辞职人员多发放了3个月的工资,请问如何依法最后。如果辞职者不愿主动退回,我们单位该怎么处理。谢谢
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给外地的一个员工重复发工资出去,财务人员跟员工交涉,但员工拒不理会,请问通过什么的途径能解决.
我是一名学生,由于自己粗心,交给学校错误的银行卡账号,导致由学校委托工商银行转给我们学生的钱打到错误的卡上,由于银行方面也没有核对户名,钱已经到别人卡上,并且银行方面已经查到对方已经动用了这笔钱。由于总计1600元,警方认为不能立案侦查,银行方面也认为不与其相关,请问我应该怎么追回这笔钱
我是南京的,我别人的工资发到另外一个人的卡里了,而那人这人月离职了,我们打电话给她要,她没说不给,就是说她卡丢了没时间去办,天天要上班,让我们等着吧,等到她有时间,请问我该怎么办啊
因一时疏忽,将月发放工资误打入别人工资账号中,已经与其人取得了联系,但现在该人不接我们打的电话,不知道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才能追回误打的工资
我该怎么办!工资资料全部在公司,还有我的邮政卡也在老板有!我该怎么追工资借钱给老板,没有借条! 在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我之前在一家民营公司工作,但是老板拖欠工资三个月后来跑了我该怎么维权拿回工资,我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单什么都没有,平常都是现金支付,每月我还要给他交公司的水电费宽带费快递费什么的都没有报销,但账单在公司被他拿走了,我周一到公司时房子已经空了什么都没有,该怎么办呢?去劳动局我没有任何凭据证明我是他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