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想将来把他们的住房给我们,我婆婆去世了,我们家姊妹六个,公公想立份遗嘱,让其他5个子女签字按手印,同意将来房子归我们所有,这样的遗嘱生效吗?
我父亲和母亲都已去世,父亲生前找人写了遗嘱,说是房子由我继承,遗嘱上没有我父亲的签名,有我父亲按的手印和盖的章,有代书人的签名,但没有做公证,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我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他们在父母离异以后判给母亲,对我父亲也一直未尽过赡养义务。现在我想把房产证变更成我的名字,可是公证处还需要我
代书遗嘱没有证人也没公证有效吗?我父母都是二婚,78年结婚,95年因性格不和离婚,因我判给父亲,所以母亲没有要家里的任何东西,96年父亲单位房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和他与他前妻的儿子签了一份协议,当时购买百分之六十的产权,要他儿子出资,身后房子留给他儿子,但是离婚期间我父亲的生活以及住院都是我母亲在照顾
几天前,我同事的老公得癌症去世了。死前立下遗嘱所有的财产都由妻子继承,包括婚前的房子,并且进行了公证。现在他的父母不同意这份遗嘱,请问是不是一定要他们同意并签字,遗嘱才有效呀
代书遗嘱,条件都符合继承法有关规定,只是本人不会写字,没有签名,只有手印,遗嘱是否生效。
代书遗嘱,条件都符合继承法有关规定,只是本人不会写字,没有签名,只有手印,遗嘱是否生效。
老人口述家里人给打印出来的遗嘱本人签名后是否需要再去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如果不需要是否仍然需要两个见证人签字?如果没有见证人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在场是否就无效了?如果需要进行公证是否只要代理办理就可以 不用本人进行询问与咨询的?谢谢
遗嘱内容 遗嘱 立遗嘱人:某某,女,1932年6月6 日出生,汉族, 现我自愿立遗嘱如下: 我与老伴张某有位于唐山市路北区新立庄钢启新村24楼1门101号房产一套,在我老伴名下。现我老伴已去世,我自愿将该套房中属于我的份额(包括属于我的一半和我从老伴那里继承的五分之一)在我百年后有我的小女儿张某某一人继承。 本
爷爷去世之前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我,但是没做公证,现爷爷去世了,现在去做房产过户,房管局要求提交遗嘱公证或者法院裁定,请问如何请法院裁定遗嘱生效?请告诉详细的过程,是否需要请律师,谢谢
母亲病重,但神志清,有一处房产要留给女儿我,想立份遗瞩,由于有点耳聋,公证处人员说不能办理公证遗嘱,让我们去做个代书遗嘱,等继承发生后不需要公证直接拿代书遗嘱和产权证去房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这样的说法正确吗?代书遗嘱能生效吗? 代书遗嘱是否一定要律师来做见证才会有更高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