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网追逃,清网行动期间自首,当天被取保候审,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在预审的时候办案警官说这个情况已经和检察院和法院沟通过了基本能判缓刑,在这个案件里我亲属是从犯,他在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后勤工作,其他涉案的人员比如财务和行政总监都被判刑3年到3年半之间,主犯现在还没有判,主犯如果不退还赃款,我亲属会被适用缓刑么?(在网上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四分之三以上没有退还不适用缓刑)但是我亲属并没有提成和像别人宣传吸收存款,只是打工的拿工资的。
如果全案中,被告将他人包括自己单位所有的资金介绍存入国有金融单位,在接受朋友请托(办理高息存款)时获取了部分息差,请问这种行为是否适用于刑法176条之规定。或者,如果全案其他被告有以此刑名获刑的,前述被告能不能以案件关联的原因,因为主从关系或者非法律因素,被以此刑名追诉?如果不能,被告服刑完毕,重返社
一朋友遇见一境外人士合伙开了炒外汇公司,她被提议当法人代表,先后招聘12名员工,她要求员工投资外汇,保证收益百分之五每月,她还向朋友介绍业务收取现金两千多万,一大部分钱打入新西兰账户,两年多时间每月都返利百分之五,前几天她又把110万现金交给境外人士,后来才发现境外人士已卷款逃跑,她已报案,才发现根本没有
10多年前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100多人被非法吸收存款200多万元的刑事案件,是单位犯罪,判决书判决对被吸收的公众存款“依法予以追缴”,可法院一直不肯追缴返还,也不肯受理受害人的民事诉讼,据说最高院有规定,对非法集资案不予受理。请教;1、类案是否属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法院十多年不追缴,受害人是否可以另行起诉追
我朋友工作的公司是经营放贷业务的,最近才发现他们老总2010年在外地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3年,缓期5年执行,他们公司的放款利息有一部分是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他妻子,但与客户签的合同上写的借款人都是他,公司作为担保人,公司的日常运营也是他做主。请问他这种行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吗?以前的刑
我的朋友因日日会,从别人那借了很多钱,但是会倒了,钱就还不出来了,他现在被人告了,因案件金额较大,法官说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还要罚金,我想问,交了罚金会判的轻点吗?第一次出庭已经出了,法官没有直接判,忘好心律师能帮帮我解答。谢谢谢谢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人涉及金额50-100万左右)案件在下发批捕后如何可以"快诉快审”???
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机构,我朋友是负责人,目前总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查封,主要负责人被逮捕,我朋友是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负责人也被逮捕了,问像这种情况如果罪名成立我朋友是否会被量刑?如果被量刑大概会是多久?(分公司涉案金额累计超过3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