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楼房响应号召要动迁,我就搬走了,但都到回迁的日期了因为有一些钉子户仍不能回迁,每年给我的5000元租房钱,我是前年10月搬走的,当时搬走时没有具体协议说是两年后仍不能够回迁给的租金翻倍。但我现在急需住房拖着也不是办法呀。 请问我应该用什么方式去维权? 我能不能要附近开发商的楼呢?
请问,婚后我未将户口迁至丈夫户口所在房子,由于这套房子内有多个户口,且户主也不是我丈夫,如果要把户口迁进去就比较麻烦。但是我女儿的户口已经报进去了。在这种情况下,动迁的时候我是不是也算一份子,对动迁补偿是否有影响?目前实行的动迁政策关于这点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签协议前口头答应,协议签后不屡行。造成我上当受骗,二年多不能回家。动迁办说先把协议签了,以后在给调房,还没签字,就去扒房子,见到此景不知所措,以为大局以定不签不行了,所以就签了。以后调房的问题就成为泡影始终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我该怎办?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母亲有一房屋,在2008年3月动迁,开发商签合同说按动迁面积给新房面积。结果到2011年房屋才盖好,可是市政府通知,把开发商临街的一号楼化成街道了,开发商盖不了1号楼,就把后面的2号楼变成1号楼了,2号楼就没有了,我母亲之前签的合同就是2号楼,开发商说给他其他楼顶替,我们不同意,一直不停的上告,
我奶奶的房子动迁,要了三处房产,以我叔叔和他儿子一处,我姑姑和我奶奶爷爷一处,我爸和我一处.(户口在一起)目前就是给个回迁手续.我爸想把自己的这一处尽快卖了,给我姑姑和叔叔的房子补差价.我想咨询的是,我爸如果要卖的话,如果我不同意,我爸是否也可以顺利卖房?
请教下律师。 我母亲娘根据上海知青退休回沪政策,落户到我老婆的户口本上(户主是她),跟着我们。8个月后她家宅基地私房拆迁,产权人是她父亲。按照这次拆迁政策,拆迁是按照面积分,动迁组说了这次拆迁款完全没有考虑到户口等问题的涉及,完全根据面积来结算动迁款。 但是在动迁协议有一栏是户籍人口/安置人:写着我们所
请教下律师。 我母亲娘根据上海知青退休回沪政策,落户到我老婆的户口本上(户主是她),跟着我们。8个月后她家宅基地私房拆迁,产权人是她父亲。按照这次拆迁政策,拆迁是按照面积分,动迁组说了这次拆迁款完全没有考虑到户口等问题的涉及,完全根据面积来结算动迁款。 但是在动迁协议有一栏是户籍人口/安置人:写着我们所
2012年牡丹江市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不签协议先交房交产权的问题
2012年牡丹江市最新规划中,富江阳光城地块动迁,拆迁部门宣传是首次政府动迁,但却让老百姓也就是被动迁人先上交房子和产权证,过后再签协议!请问这合法么?! 我在网上查了1991年7月10日的“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和牡政发[2002]11号文件“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