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通过司法鉴定认定医方有过错。这时要想认定医生是否由于不作为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医疗损害责任。通过司法鉴定认定医方有过错。这时要想认定医生是否由于不作为致人死亡或者过失致人死亡,接下来该怎么办?是不是还要通过其他什么鉴定来认定?请各位尊敬的律师给予专业解答,谢谢!
请问:原告是在5月份以人身损害赔偿立案,而且已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也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选定了司法鉴定机构,现结果还没有出来,医院又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同意吗?是否符合要求?患方可以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吗?如果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鉴定结果都出来了,法院是以什么鉴定为依据?非常感谢!
09年8月25号与28号中午分别二次到县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没做任何检查.沒书写病历,下午6时突发高血压.血压230[无高血压史]即住院,期间发病危通知书.11时-凌晨3时接诊医生回家.叫门诊医生替班[是25号28号看病医生]内科住院部当时只有他一个医生.凌晨4时医生说必要时要气切助呼吸.手术同意书也莶字.当麻醉医生来病房时说血压太低
今年3月29号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手术后发现不能走路。去上海华山医院检查结果L2神经损伤明显。现在平地能走一小段很慢。在医学会鉴定,鉴定结果医院没有过错。可现在都九个月了腿每天都疼特别是晚上。走路还是不方便。上厕所要人搀扶才能蹲下。医院说鉴定结果他们没有过错就没有任何责任。是不是医院就一点责任都没有!请
第一次住院,主治医生诊断为多发性肌炎,未做肿瘤排查,造成漏诊。第二次住院,另一位主治医生仍然按照多发性肌炎治疗,在其住院病历中子宫B超显示右侧附件区探及79×63mm的混合回声,无回声和较强回声为主,其内探及点状血流信号,但主治医生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和履行告知义务,患者及家属对此一无所知。使患者未能及时得到
行人走非人行到横穿马路被撞,保守治疗20来天后,突然恶化大出血,手术切除脾脏后未能抢救过来。死亡已经超过20天,法医提出体表鉴定不能确定死因。需要请专业司法鉴定机构确定死因。简单咨询了一下司法鉴定专家,告知遗体存放了20多天,对鉴定结果有可能存在影响,而且鉴定结果要2个月才能出来。请问家属是否需要申请鉴定
我找了两个人卸化肥,由于一个人的过失至另一个人摔倒死亡,我是否承担责任
我找了两个人卸化肥,由于一个人的过失至另一个人摔倒死亡,我是否承担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申请司法鉴定,鉴定中心说“没有验尸报告,不能做鉴定”法院要求重新申请做鉴定
医疗损害责任,申请司法鉴定,鉴定中心说“没有验尸报告,不能做鉴定”法院要求重新申请做鉴定。请问没有验尸报告,所有的司法鉴定中心都不能做鉴定吗?请问此规定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我母亲在2015年1月5日死亡的,是否在此规定的限制之内?患者死后一个星期内没做尸检,就不能做尸检了吗?而医院的规定是患方办理完出院手
住院后患者死亡,经过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生有次要责任,这种情况
住院后患者死亡,经过医疗过错鉴定确定医生有次要责任,这种情况是否要承担过错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因医生的错误决定,导致胎儿停止发育是否可以鉴定为医疗事故或者医疗过失
我老婆在医院做的试管婴儿,当时生殖中心在检查时发现卵巢左侧有个液区(囊肿)要求我们去做个介入手术把囊肿里面液体抽取后在进行胚胎移植。然后我们就到该医院的介入科挂了个专家号,要求进行介入手术抽取液区内液体。但该专家拒绝我们做这个接入手术,告知我们这个液区(囊肿)不影响试管婴儿的成功与否。(医嘱明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