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11日进的山东金正大公司,试用期三个月,刚进的时候就签了合同,自费体检等等完整办理了入职手续。在5月20号的下午因为与大区经理在业务上的不同意见争执,其短信通知我明天开始不用干了。并且不接我电话,也没告知我需要办理什么离职手续,是我自行问了人力资源部后按要求办理的离职手续。6月10号前经过我的几方询问得知离职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且工作期间(4月11日到5月20日)的差旅费用报销单也已寄达。但是至今仍未收到公司应该给我结算的一分钱。其中有两个前提: 1、4月底的时候我曾经向财务借支过3000元差旅费。经过咨询公司方面的答复是这笔借款会从工资和差旅费用里冲账。 2、大区经理向人力说我是在5月15号离职的。但我有证据(15号-20号之间的工作相关的短信和邮件)证明我是在20号被离职的。 请问: 1、我能强制要求给我马上结算工资和差旅费吗?因为我不满意公司现在这样无限期的拖延。 2、无故减少我五天的上班时间是否可以提出异议? 3、向哪里的什么部门申诉?如何申诉?我工作在云南,户口也是在云南,但集团公司在山东,分公司在贵州,业务往来的业务办在广州。
员工离职后,单位在职员的工资内扣取单位应缴交的社保费用。 这样是否合理?
你好 我于07年4月入职公司,于08年12月12日申请离职,已办理好交接工作(涉及财务记账)。但公司在我11月份的工资内扣取我12月份社保:个人缴费款及公司缴交部份(13号至月终) 的全额费用。 另我向与我同是12月离职的同事,她们并没有扣取社保费公司缴交部份的全额费用。只是扣取了个人部份。 请问这
请问:出差补助相当于培训费用,离职时要还给他,是否违法?谢谢
您好!我现在刚从一家公司离职。这家公司的工作基本是以出差为主,也有出差补助;但刚进去的时候是学员的身份(一般为半年),出差时候的补助相当于培训费用(这样算下来就完全是自费出差了),也就是说离职的时候要从结算金额中扣掉培训费用,导致我上个月的工资完全就没有了,还欠他几千。合同里也有这样的条款,请问公司
现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部分为离职,以申请仲裁;部分为在职,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劳动部门的说法是劝我们离职,但是这样的话就变成民事纠纷(公司未破产),在职的话有不能填仲裁书.请您给点意见或分析下2者的厉害关系.谢谢!
员工离职后,单位在职员的工资内扣取单位应缴交的社保费用。 这样是否合理?
我8月31号(最后一天上班)自公司离职,但公司在十月份发工资的时候工资在我8月份工资里扣取9月之11月三个月的社保(包括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可我8月份的工资还不够他扣的社保费,我还要倒交给他们钱吗?这样是否合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递交辞职书35天后,是否可以自动离职,并且和单位结清所拖欠的工资?
我在3月20日递交的辞职报告,在五一前想离开,请问,我能不能在离开时和单位结清工资?如果单位不给结算拖欠的两个月工资,我应该如何处理?
我们公司因为经营困难,故老板有意辞退部分员工,开始方案是:选择留下的人只能拿最低基本工资,而走的人可以拿到基本工资加岗级工资,以及进公司是扣押下的半年社保钱;后面老板变卦,表示:希望员工留下,留下的员工工资降低幅度为20%-50%,离开的员工则退还扣押的半年社保,没有任何赔偿;现在又发邮件变卦,表示:公司
之前是在一家派遣公司派遣到一间保险公司上班的。今年5月23日正式离职。公司说我5月份工资按平时发工资那天给我发。公司是每月20号发工资的,但6月20号我发现公司并没有给我发5月份工资。问了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说保险公司没有给我的绩效数据给他们,问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那边推脱内部没有交接后,所以没有把我的绩效数据
我是一名水电站的工人,工作6年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今年从1月开始就没有发工资了,6月底所有员工集体罢工三小时,问题未得到任何解决,老板还要我们赔偿损失,到现在工资和保险还是没有办理,并且我们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ˇ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才发,是否属于拖欠工资? 合同某月30日到期了,自动离职,可工资没给结算,说是待次月15号才发,请问是否属于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