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尉氏县一村民,关于村里集体土地租赁的事情要咨询一下,烦请帮助谢谢。详细情况如下:县里南环路刚刚修好,集体土地已经被村干部盯上了,就在去年想要从农民手里买回来(一亩1800元)再转手卖出去,村民不愿意,就采取忽悠手段挨家劝说:除了你家别人都同意了,你是争不过的。你也同意了吧,这是你家地的赔偿款。两年功夫基本被忽悠了个遍,原来几家联合不同意,现在已成泡影。就在昨天有人要在地理施工,把建筑材料已拉到地理。全村人极力反对,一并阻止。顿时乡政府领导、公安局(有人自称是局长)、还有防暴队去了一伙人。可能是恐吓吧。中午村名轮流值班不让施工,一直到了晚上,自称是乡政府领导、还有村干部,挨家又是劝说,明天继续说这个事,你不要参与,明天回来更多防暴队。警察之类的人。谁露头抓谁。就在今天果然又来了,村民一早也去了。后因与此事有利害关系的人起了言语冲突,打了起来,现在住院,经诊断,鼻翼骨折。110说:先看病,过后再说。据说,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已签署,是被不被公认的村民代签。这个合同合法吗。李律师:针对上述情况,作为老百姓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我们的利益。请指点,跪谢!
构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的条件、标准,具体是土地面积、金额等,与是否实施占地有无关系。
构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的条件、标准,具体是土地面积、金额等,与是否实施占地有无关系。
我们这是农村的集体土地,以前免费供教育用地,盖的学校,后来学校搬迁,现在土地应该归集体社员所有,但是最近有私人在没有任何手续,文件,合同的情况下盖起了商品楼,只给集体社员每人1000元的补偿,但是有的社员不同意,就通过各种途径让其同意,总共十八间门面房,社员300人左右,按现在的房价和地价,承包商拿出的钱
集体土地被村干部于2010年私自出售给别的房地产公司,土地现在还是丢荒着,村名正在跟村干部和房地产公司周旋这争取回土地,那么这段时间内村民是否可以开发这块土地?
我村一集体土地被村干部私自出卖,但出卖的转让表决书签字人数还没达到村里18岁以上人数的一半,但村干部还是出具了转让合同,并把转让款强行地打到各户的存折中,即使是签字不同意的也给开了银行账户。请问这样的交易合法吗?假设表决是合法的,如何交易才算合法呢?
我生产队一块土地在未经社员表决同意的情况下,被队长擅自代表集体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将该地转让给了公司,转让费暂保管在队里,现在社员都想要回那块地,请问这样未经社员同意代表集体签订的合同具备法律效益吗? 应该具体参照哪条法律规定?
你好,我想咨询下一个农村集体土地问题。我村一个朋友因生产经营不好,想把厂房卖给我,他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我不知道本村可以转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