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妇原各有一个子女,在婚前已通过法律程序其子女由另一方抚养。请问:他们再婚后海允许再生育子女吗?
我和我现在的老公均是再婚,再婚前,我们双方均有一子女,在离婚时,子女均由对方抚养,现我们身边没有子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再生育一子女?有的省好像就允许,四川省允许吗?为什么?
我和我妻子均系再婚,我们各自生育过一个孩子,但双方的孩子都为病残儿,不能成为正式劳动力,我的小孩由我抚养,妻子的小孩由前夫抚养,请问我们能否再生育一个?
再婚夫已经有二孩,妻子未生育过,可以批准生育一胎吗 朋友是在广东的,2个孩子都是归夫方抚养,妻户口在广西,按广东省的计生条例(2009版)应该是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吧?
朋友夫妇二人均为离婚后重新组成的家庭,男方和前妻育有一儿,由男方抚养,女方和前夫育有一女,由前夫抚养,请问两人再婚后是否可以再生育子女?
我是江苏建湖人,独生女 老公是厦门南安人,非独生女 我于2007年结婚,08年生有一女,根据男方农村户口的政策,第一胎为女儿的话,四年后可考虑生第二胎,于是我于2011年再次怀孕,生育一对双胞胎女儿 有两个问题: 1、像我这种生育过两胎(三个孩子)的情况,如果离婚后不要孩子,全归男方,我要是进行再婚的话,
我是外地户口离婚女带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现在再婚丈夫是北京人,未育初婚,如果我们要生孩子是否需要申请,算二胎吗?孩子生下来是否享受独生子女待遇?是否是把第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给前夫,我再生育就不需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