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别人借款50万,后来借款人向法院起诉说要共同偿还债务。现在男方在外面,女方在家里。农村人不懂法律,当时法院寄来起诉书的时候,女方心想反正我又没借过钱,就没去理这件事。现在法院来家里查封桌椅什么的(往桌椅上贴封条),还说找不到男方就要把女方拘留15天才开始害怕起来了。请问:1、这个钱女方要偿还吗?2、会不会要拘留女方?3、在家里贴封条合适吗?4:女方接下来该怎么做?谢谢
我和我丈夫不在一个城市生活,我用我的工资养活我和我的儿子,他用他自己的工资,现在他以工资不够为由,向他当地的朋友借款,用于他自己的生活费,请问如果他的朋友因为这些债务来找我,我是否需要帮他偿还,相关的法律条例有哪些?
离婚后,一方借款用于偿还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后,一方借款用于偿还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外有债务,一方毫不知情。不知情一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夫妻一方在外有债务,一方毫不知情。不知情一方是否可以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偿还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在银行借款,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夫妻
夫妻双方共同在银行借款,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借的借款吗?
夫妻双方共同在银行借款,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夫妻
夫妻双方共同在银行借款,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夫妻共同借的借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