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解双方签订了事故协议书,交警部门就不再出具事故认定书是吗?
我刚从停车场出来准备右转,在辅道被一辆无牌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上,我的车灯被撞坏,对方应负全责,但对方蛮不讲理,还提出索要1000元。经交警调解,我因不想在这件事上纠缠,就答应付对方1000元,条件是事故认定书上我仍不替对方承担责任。但交警说有了事故协议书这事就了了,他们不再出具事故认定书,否则会把自己套进去。 难道这事就这样没有一个结论?协议书也写得含含糊糊的,说是XX车在XX地点与电动车相撞,造成对方受伤。晕……。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被讹了1000元?对我还没个说法?双方签订了事故协议书,是不是交警部门就不再出具事故认定书?
请问如果交通警察部门复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是不符合事实怎么办?交警部门会提供完整材料吗
我有一朋友在八月27号驾小车在一交叉路口向前直行时被一辆左侧道路方向来的由北向南方向的士车高速撞了左侧,我朋友的车当时已经完全横在了对方车道上,而且对方由于停不住太快方向左转逆行撞向我朋友的车,其边上的道是逆行车道。交警为了偏袒的士车,9月26号事故认定书说我朋友前面已经完成的转弯没让直行车,负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双方签定了调解书,肇事方也履行了约定,但事后受害方发觉上当了,请问是
交通事故中,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双方签定了调解书,肇事方也履行了约定,但事后受害方发觉上当了,请问是否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无时间规定吗?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你好,我嫂嫂于7月24日搭乘同村的两轮摩托车被一辆小轿车撞成骨折,摩托车驾驶车也被撞成骨折。当时交警马上赶到了现场参与调查。事后不久,三方签订一份协议,说明了肇事方(即小车)拿出一部分医疗费,但要把车放出来,交警就不再负责此事。签订协议后,我嫂嫂只拿到五千块钱,摩托车驾驶者拿了一万多。后来,再去向小车
我驾驶面包车正常行驶的途中,在右侧一快速骑电动车的人在未做出回头或减速或打手势提示拐弯等动作的情况下,忽然向左拐弯(此路为高速行驶交通路段,此处未设有人行横道的斑马线),速度很快,事发突然,我赶紧踩急刹车,车盘方向顺着此骑电动车的人向左方向打过去,在对面车内道与其电动车相撞,我的车前右侧车灯撞上了电
早上,我开摩托车上班,在拐弯前100米处撞倒一电瓶车【未打转向灯】导致我的摩托车失去平衡后又撞上对面的三轮电瓶车,电瓶车上带了个人,导致此人右手骨折。交警大队未定事故认定书,双方经交警大队调解签订赔偿协议。10个月后被撞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此赔偿协议,并重新要求赔偿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经事故组协调双方同意调解,并签订协议,现受害方想起诉肇事司机,还可以吗?
交通事故后,经事故组协调双方同意调解,并签订协议,现受害方想起诉肇事司机,还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