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中午下班出公司吃饭(我公司有食堂,但很多人出去吃饭很正常)骑摩托车出厂门不到500米距离不小心自己摔伤了,请问这算工伤吗?
用人单位与职校建立合作关系,职校每年组织一定数量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为其6个月的实习工作(就是和普通工人一样上生产线)。 1.用人单位与职校有书面协议,但只约定了报酬,没约定事故责任。 2.用人单位与学生不签订劳动合同。 3.学生的报酬与普通工人相同,由单位支付给学校,学校再给学生。 问题:如果实习期
公司是按照总工程造价投的保,我刚来这公司5就发生了工伤,还没有和公司签合同,问我这工伤保险公司赔不赔。
老师您好! 请教现在新法明确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那对于上下班途中因道路建设或相关因素致使员工受伤的数不属于工伤?谢谢!
水泥厂矿上将我母亲安排在厨房里睡觉,负责做饭,结果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我母亲死亡(早上9点被人发现,发现时穿着睡裤,但是有人说在早上7点多,听到过锅碗响声,但是早上没有做饭),现在厂方说不属于工伤,而是意外事故,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时间:2012年2月5日凌晨20分 当事人(女)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因为疲劳意外摔伤,造成右大腿大腿骨断裂,现已做过手术,未报警,未起诉。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们,这起案例能否做为工伤事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等。
我姐骑电瓶车,于今年2月10日夜11:45左右上夜班途中(厂方要求12:00整接班),行至距工厂不远处一公路桥上(必经之路),因桥面结冰,不慎连车带人自己滑倒,造成右腿严重骨折,动弹不得。结伴同行的工友立即打电话分别向公司及家人报告。家人连夜把伤者送至当地市级医院救治,2天后手术,放钢板,钉钢钉......2月24日出
2012年6月4日上午11:20左右(幼儿园规定11:10放学),学生在待接过程中(幼儿园规定家长11:00到校待接),学生A去厕所返回教室途中由于跑动不慎撞伤学生B,导致学生B小腿骨折,学生B住院治疗花去数千元,请问应由谁赔偿医药费?责任如何界定? 补充:放学时幼儿园老师在看护学生离校,学生A家长未到学校接学生。
2012年6月4日上午11:20左右(幼儿园规定11:10放学),学生在待接过程中(幼儿园规定家长11:00到校待接),学生A去厕所返回教室途中由于跑动不慎撞伤学生B,导致学生B小腿骨折,学生B住院治疗花去数千元,请问应由谁赔偿医药费?责任如何界定? 补充:放学时幼儿园老师在看护学生离校,学生A家长未到学校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