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宋村村民。2012年2月份我们所在的宋村国家征用建设科技新城。4月2日征用赔偿款全部划到村委,五月下旬到小组一共665万。分配由于涉及到非农业户口(本村长大农转非、其配偶非农村户口以及他们所生的小孩也是非农村户口还包括移民非农村户口)。我们小组有103口人,其中农民85人,非农村户口18人。以前小组分钱时由于金额不大均为几百元每人,为照顾两户均是本村长大农转非、其配偶非农村户口以及他们所生的小孩也是非农村户口给他们3个人份额是1个半农业户口的份额,其中没有成家一个非农村户口按半个农业户口分,其他农转非都没有分。现在分的金额大,分配不均小组讨论不好,百分之六十五人赞成所以居民一视同仁每人补偿款1万元,并且签字画押。其他百分之三十五人要按照以前的方案分。小组会议讨论多次协商不了,村委也出面协商不了。我属于百分之六十五之内请问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吗?
陈律师你好!原告是三个人,母亲和两个女儿,都是非婚生女村里分配征用土地补偿款27000元时,未给她们分配,起诉至法院,法院以《陕西省高院关于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会议纪要》里的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涉及计划生育奖罚而发生的收益分配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不
急急!我们村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村长要执行各家卖各家的,如果照这样分配,就会出现很大的贫富差距,因为有的人家五六个人才有两个人的土地,而有的人家两三个人有五六个人的土地,村长说:现在的政策要实行少数人拥有更多的土地,土地私有制。而没有土地的人只能是个空户而已。
你好!我家乡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龙头村!长宁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在合同上写明明是租用土地实际是征用土地!
你好,我是永顺县人,我们组三十年前分过一次地,是因为我的奶奶和妈妈去世而村书记家又适逢添丁进口。三十年过去了,有的人家有种不完的地,而我一个人1.15亩田却要养活两个女儿和妻子共四口,我想知道,我要怎样才能分到田地?
我和前夫离婚姻10多年,去年因为村里有动迁的土地了,今年前夫把属于我的土地自做主张不给我,(农村的地是95年分配的,当时是三十年不变,那时我们没有离婚),我和现在的丈夫登记了,同在一个村,2011年12月属于现在丈夫的土地动迁了,土地是属于三口人的,我只留了一个人的地钱,把多余的钱给了现任丈夫的前期和他的孩子
有一农户,(此农户是家庭承包)承包了一块土地,因为户主年事已高,身体不适,于是让儿子也是承包中的成员,签订了土地征用补偿的合同,后来因为补偿款没有按签订的协议,拿到应该拿到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于是上诉法院,法院认为户主的儿子,没有诉讼的权力,必须增加户主及成员一同成为诉讼的主体,法院才能受理这起案件,
我农村人,十年前我兄弟俩和气分家,父母主持,房屋土地对半均分,近年来由于父母的偏见说我对他不孝顺,为制裁我,他们把已分我耕种了十年的土地,收回去了一半,说以后谁对他好,土地就归谁!请问父母是否有权自由分配土地管理权?不管是否公平,他爱给谁就给谁?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就开门见山说事了,今年我家的盐碱地(在土地承包书上已登记,且加盖了村委会的公章,当时写的亩数是0.24,现在被拓展到3亩多了)被县城建局征用,村委会(换届后)以全体村名反对产权属于集体所有为由,不让签字,我们自己拉的地亩数是3亩多,可是村委会和乡上拉的地亩数位2亩多,当时我的爸爸没有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