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要求城宅并且陪嫁三万元帮助男方买房(合同按揭房,双方个人联保),女方以男方信任为由,坚持以自已名义购买,承诺事后签定财产协议,女方事后多次闹事托延结婚,又以卖房子分手要挟男方装修后才答应结婚返还房子,然而婚后装修完了,女方随既闹事,离婚,夜不归宿,闹失踪,又阴谋以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男方离婚,法庭开庭三次均不坦诚,男方拿出相应出资购房证据(购房录音,女方私自书写分居协议书上财产,以及借贷私人购房款当事人指证),女方无语,拒不解释,请问此女子行为是否为胁迫及欺诈呢?。期间当地法庭一无实质调解行为,二无调查,只是漫无目地托延青春,男方一再要求法庭尽早判决,换回来的却是变本加励地财产要挟。做为一个普实的公民,男方结婚购房等身欠十多万元,男方父亲脑溢血后遗症,母亲及其个几乎成了神经病,男方被迫无路,打算与女方及其同伙拼命,舍身取义!
请求社全正义之师给予男方帮助,报道评击惩制不良风气和违法乱纪现象
女方以1万无彩礼金为条件,与男方登记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即外逃,并被公安机关刑拘,并由南宁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请问:我应该向婚姻登记地法院还是南宁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是网上认识的,后现实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经各种名义要求给他汇钱,本人保存了部分银行汇款单,原承诺结婚,现提出分手,这算不算诈骗?
家里因上当受骗被人骗走几千元问题阐述:1.由于父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听取媒人的言辞,跟我哥说亲;2.谁知女方是在已经结过婚而且有孩子未离婚,女方家庭与媒人掩盖事实真像骗取我家钱财;3.我家知道事实真像之后去要回被骗的钱,未果;
Y是退休法官,但常常利用法官身份和法律知识对自己的婚姻对象和几个女儿的婚姻对象进行诈骗和敲诈勒索,因为那些人几乎全是首次有法律经验,有的成功,有的失败,Y暴露以后就又用法官身份和法律知识妄图利用“天下法院是一家”进行逃避和继续诈骗和敲诈勒索,已经被受害者打了1百多次110进行报警,但Y及同伙至今逍遥法外。
Y有三个女儿B、C、D,B未婚流产敲诈某已婚男30万暴露后被勒令归还,流产证据容易取得;C已婚有一10岁女儿后以多次流产将“重婚罪”老公净身出户得房,多次流产证据容易取得,但C原夫可能为女儿着想不愿追究;D已婚又以流产试图利用法院敲诈老公房产败露,流产证据容易取得,在法庭欺骗法官有多人看到和听到。请问Y、B、C、D
我叫王枫,我于2012年1月26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云南来的女孩‘丰秀花’从见面的第一映像我们双方都觉得可以就把婚事定下来,女方要求男方给女方‘彩礼钱’5.8万元。在后面的几天通过打电话聊天后,我于2012年1月30日再次通过双方的家人的认可,给女方交付了‘彩礼钱’5.8万元。我就把女方‘丰秀花’接到了我家同居。因
在法院离婚中妻子突然有病死了 但对方不声明妻子的去世的事实 我该怎么办在法律上我们的夫妻关系是否自然终止了么?
关于范少婷网上求援助的信息,有不法分子利用此事进行诈骗好心人。昨天上午他们在范少婷空间说说里公布一个QQ群号244075419:“范范加油”。以爱心为名,诱导好心人把钱打到他们的账号,说是她帮拿着好心人捐赠的钱去给范妈妈。我有此群的聊天记录。可联系我的q916345875空间有聊天记录截图。
女子以婚姻为诱饵诈骗我钱财後離開找不到人我們有發生關係可以告嗎?我去報案卻不受理我是台灣人該怎麼辦?請告知謝謝!
今天收到来自北京诈骗电话,称送我一套1680的欧莱雅化妆品,但是我要出298的关税和快递费,当我跟她说出没必要的时候,她恶狠狠的骂了一句就挂断了。是个女的,号码是:01056157243,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