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民事赔偿的案子,债务人表示无力偿还,但是债权人听说债务人于某地有处房产,请问该如何查询,法院会给予帮助吗?
请问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产前对房产进行评估时,债务人要在场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债务人用房产作抵押跟债权人借钱,并且有借条,但是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所以债权人向法院上诉。而法院直接在债务人不在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了评估并且拍卖。房子地处农村,是债务人的唯一房产,160平米。可以当地法院的做法提出异议么?谢谢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被批准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我老公四年前不幸车祸身亡,被告犯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四年附民事赔偿三十六万元,被告夫妻自愿将一套房产给我作为折抵,可后来其妻变卦不肯,至今查封,执行法官说这是侵权案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卖房只能给我一半,约十多万元,被告从事工作的收入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请
债务已申请房产保全,债务人在保全前给第三方做了全权委托公证书,实际交易在保全后。
别人欠我钱,我去法院起诉,已申请把债务人唯一住房查封,后又有第三方债务人拿出在我保全日期前的全权委托买卖公证书,但是第三方债务人实际房屋交易在我查封房屋之后(因房屋抵押给银行,由第三方债务人还清贷款日期在我查封房子之后),现在我担心他们重新签订一份在我查封房子前的买卖合同,像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办法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