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一处老院,宅基使用证写他父亲名字,父亲与1993年去逝,母亲健在,2008年由他大儿子出资翻盖二层楼房,翻建花费32万,母亲出资10000元,现母亲居?住一套100平米左右;现分家老人提出享受这套楼房房屋权,请问她可以吗/可以做个房屋公证,如果一方不到,能做吗、如果能享受,她可以分多少
律师你好,请一定要回答啊.我现在官司缠身,核心问题:有三套房子,前年我去 房管局查过,户主都是我的名字.但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都在别人手里拿着.前 几个月时他又把我户口本骗过去了.现在我又收到法院的传票.是以"房屋财产的私有权'来起诉我的.我马上去房管局去查,(是设的便民服务窗口)结果现在 说我没有房产权编号,我又提
我出资.出工.出力(法院己认定)与台湾胞叔合建楼房共四层.土地证登记在胞叔名下.(我名字放在土地申请表他的家庭成员里中报).建好后双方啇定;笫一层最暗配第三层最好楼层.第四层最热配第二层最好楼层.按建房前口头约定每人分给一半(每人二层).且各自分开自使用管业至今十二年.双方至今未办房产证.胞叔及叔母己去世.他儿用假材
你好,我母亲今年62岁了,去政府申请低保了,条件是符合的,为什么村干部一直不帮我母亲办下来呢,还说我母亲不符合低保条件。好气愤哦。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 婚后办房产证 公证时女方同意房屋归男方一人所有 房产证下来以后上面还可以再办理加
婚前男方父母交首付 用男方名字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买房 但一直由男方父母负责还贷,婚后办理房产证时公证了房屋为男方个人财产,当时女方同意并签字了房屋归男方一人所有 房产证是男方一人名字 现在双方协商想写两人名字,房产证上面还可以再办理加入女方名字了吗? 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加办理费用?需不需要缴税?
我和我前妻离婚时约定,我新买住房继承权归孩子所有,目前我新买住房属于贷款买的,但现在和再婚妻子一起在共同承担该住房的还贷,请问我一但去世,再婚妻子可以继续享受该住房使用权吗? 已经约定继承权属于孩子,我想请问的是如何保证我再婚妻子在有生之年可以使用该住房,而不受我去世房产就属于孩子,而造成再婚妻子无住的地方,
房子的名字不是男朋友的,是他姨的,现在改名需要花钱,我们想法律公证,这样可以吗?如果法律公证,以后还会有什么麻烦吗?
2008年我父母将仅有的一套住宅公证后赠与了我小哥夫妻二人,2012年3月30日,我小哥夫妻二人离婚,我哥将所有共计四套房产都给我嫂子了包括我父母赠与的一套住宅,我哥净身出户,现在这套房子面临拆迁,老人将无房子居住,现在我父母想撤销此公证后的房屋,收回,因为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所有证都是我父母的名字,想咨询我父母能否收回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下,我看中一套房子准备购买,不过该房屋房产证产权人系一87岁老人,不知我是否可以与其交易。其妻子与其同住该房屋,不过名字不在产权人上面,其有孩子2人,一人据其称在国外,另一人则在上海,在上海的孩子对其卖房的行为知情。如果可以买,我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谢谢各位律师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