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农用车撞人致大腿骨折,当时双方协商决定私了,送至医院接骨手术成功,当时签订协议,大概内容如下: 1、xxxx年x月x日出事以后,甲方(即我方)已垫付医疗费x元。 2、甲方x年x月x日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x元,包括出院后陪护费及住院期间护理费等一切费用。 3、取钢板由甲方负责。 4、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除取钢板外不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立此为据,永不反悔。 然后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对方被撞者及其直系亲属签字并按手印) 半月前乙方要求取钢板,我方同意并全程陪护,目前手术成功,钢板已取出,伤口恢复良好已拆线,医生说可以办理出院手续回家休养了,但乙方拒绝出院要求恢复至被撞前状态才出院,我方决定不再为其续费,并撤回陪护人员。 问题: 1、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2、我方这样做可以吗?还需为此承担其他责任吗? 跪求专员人士给予帮助指点,在此感激不尽!
我朋友的父亲发生交通意外,肇事者后来要求私了。我朋友家人当时慌乱,就答应。在没有看清协议的前提下,家人代受害人签了合同,并收取了一些钱作医疗费。合同中有几项条件:受害人要把所有医疗发票给肇事者;而且要求特定时间要把发票给肇事者,但那个时间受害人还在医治中。我想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力吗?可以重新追讨合理
甲方开摩托车撞伤乙方,甲方已经垫付了医药费和其它费用给乙方,交警部门要求写一份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撤案,同时又要说明甲乙双方以后互不纠缠,协议书该怎么写。 我是教师,很忙!雷峰律师你帮我起草一份吧,谢谢!
请问我与他人在在顺行道上碰在一起事实上是他人追尾,在住院期间我花去8000元整,共花去医疗费20000有余,现私下解决。请问协议要怎么写!谢谢
请问我与他人在在顺行道上碰在一起事实上是他人追尾,在住院期间我花去8000元整,共花去医疗费20000有余,现私下解决。请问协议要怎么写!谢谢
我是08年1月2号出的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现在去解决有效吗?对方要赔我2万钱,对方没钱赔我,对方说保险公司赔下来给我,但是要把交通事故在交警队解决了,才赔。我的问题是在交交通事故问题解决了,对方钱不给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