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签订的租房合同,当时由于打合同的时候字打错了。本来是2009年5月—2012年5月结果打字的时候打成2008年5月—2011年5月。由于关系较好大家就决定在合同上直接将2008年5月改成2009年5月、2011年五月改成2012年五月。其他未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手印和签字。请问合同有效吗?
今年3月,我在武汉买了一间门面并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签合同的当天,我要看租赁合同,甲方说合同没带,同时介绍:租金收到了5月份,租期还有一年多。于是我回签:租金收了就算了,租期要看了合同再说。3月26日甲、乙、承租方三方交接,甲方将租赁合同交给我,我看到合同多处用粗笔进行了涂改(签合同日期由2008年8月31日改
我是和别人合租的。可以说 我是租合租人的,现在他要搬走。我和房东重新签了合同。租期从 11月8号开始。 出租合同上没写出租房具体地址 合同是否有效?我现在不想租了,是我违约吗?
我最近转了一给铺面,当时签订时注明可以再次转让,现在和老公闹离婚,老公把合同可以转让那一条涂掉了,如果房主也对合同做了涂改。现在的合同是否可以认为是无效,或者是依照原合同执行?
租房合同年限和付款方式涂改处未得到对方同意未摁手指印有效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07年3月1日我向某公司租房屋,与本公司负责出租房人员协商一致后签定了三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在2010年3月1日到期。即日我在贵公司保卫科(底楼)与同一个负责人协商一致续签了第二轮租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至2013年3月1日止。本合同是由贵公司事先印好的,在本合同的右下方印上甲方(贵公司的名称)
我的一套房屋通过中介出租,签合同时对方告知身份证未带需要第二天补到中介处,然后又说她是和家里人商量好后才出来租房子的,父母是同意的,是和一个朋友合租的,朋友的父母也是知情同意的,签合同时也只交押金,未付房租,合同也是注明了是两天内必须把房租付清,否则按违约算,结果四五天后也一直未交房租,一直找各种理
问题:甲方有一个砖窑,没有合法手续,与乙方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由乙方承包甲方的砖窑,乙方按年交给甲方承包费,甲方答应由其办理开砖窑的一切合法手续,合同约定:如甲方因办理不了合法手续而产生的损失有甲方承担,但乙方的一切建设投入必须有表册登记。后乙方交由甲方保证金五万元,后乙方便开始运营砖窑,在运营过程
前两个月我在商场转让了一合同,是未经过商场允许的情况下私下和原始合同方签定的协议,之前对方是有告知商场不让私下转的,此协议双方都有签字,但却没有盖章,现在原始合同方拒绝和我办理相关的一些正常手续,我应该怎么做?我能让合同无效吗?同时可以起诉他并得到赔偿吗?
已将房屋产权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交与该人,并由该人一直居住在房屋中五年,但不办理过户手续,此赠与是否有效,能否认定该房屋归该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