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安局接受调查,在这之前给了我一张证人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我想问一下,我有欠条,但是人找不到啦,我可以拿欠条去公安局调查这个人的户籍么?公安口能配合我们么
我想问一下,我有欠条,但是人找不到啦,我可以拿欠条去公安局调查这个人的户籍么?公安口能配合我们么,我们找到人之后怎么能让他还钱呢?或者怎样追求他的法律责任呢
我之前是协警,11月中旬辞职,公安局在12月底发什么岗位补贴
我之前是协警,11月中旬辞职,公安局在12月底发什么岗位补贴,但是我们辞职的人都没有,我不知道这个我们享受这个补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