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判决: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对方不履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说判决不具备执行条件, 建议另行起诉. 现在已经再次起诉,法院已经受理! 原一、二审诉求:继续履行协议, 这次起诉诉求:对方交房. 这次起诉是否属于" 一事不二理"范围?
二审终审判决: 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对方不履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说判决不具备执行条件, 建议另行起诉. 现在已经再次起诉,法院已经受理! 原一、二审诉求:继续履行协议, 这次起诉诉求:对方交房. 这次起诉是否属于" 一事不二理"范围?
请问因家庭纠纷的故意杀人罪判死缓,是2009年的案件 当时法院是过了上诉期才给我判决书的 听说被判死缓是不会死的 我对判决结果很不满 又没有赔偿 又没有告诉我犯罪人的去向和关进哪里 就这样给我一份判决书就无声无息 我可以告这法院的吗 我怀疑法院的人是不是收了黑钱 请问成功的机会大不大 请各位给点意见吧 谢谢了
行政判决已生效发现新证据可重新起诉吗?若能适用哪些法规和具体条款?
判决已生效,发现卷宗里有对方在庭审后交的证据,是处罚(二店主)前后同一店铺基于同一事实却出现二种不同行政的处罚,能视为新证据重新起诉? ① 开庭时让当事人补充证据,律师亲自交审判员仅一份与原件相同的复印件,是政府部门出具不违法的证明,阅卷后发现,“不违法”在结尾的一句被删除了。且公章与原件的公章盖的位
行政判决已生效发现新证据可重新起诉吗?若能适用哪些法规和具体条款?
判决已生效,发现卷宗里有对方在庭审后交的证据,是处罚(二店主)前后同一店铺基于同一事实却出现二种不同行政的处罚,能视为新证据重新起诉? 补充: ① 开庭时让当事人补充证据,律师亲自交审判员仅一份与原件相同的复印件,是政府部门出具不违法的证明,阅卷后发现,“不违法”在结尾的一句被删除了。且公章与原件的
与医院打官司,两个司法鉴定都不服,法官又不同意重鉴。若照此鉴定判我肯定不服,现一次庭未开过,我是否可以撤诉重新起诉?重新鉴定?
请问,我买对方的货,先期打了部分货款,对方发了货.我口头答应尽快付清剩余货款.后由于客户没有付我一分货款,我依旧没有没有付全款能力,只是分别在发货后依旧一次,一次打部分剩余货款给供货方.从没有明确拒绝对方不付款.后来对方不顾一切,把货强行提回.我预付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吗?我们双方没有合同,我手里只有给他打款的凭条.
婚前一方房产卖掉了,所得钱款又重新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房产证上写上夫妻两个人名字,这样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得房产份额是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