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于2010年1月11日向我借款5万元,于当日写下欠条并签字。欠条约定一年偿还借款,利息按照月利率三分支付(口头约定)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不过他从借款日付息到2011年3月11日后,就再没有支付利息了,目前已杳无消息,无奈之下,为维护本人合法权益,我将被其告到当地法院,希望法院公正审理。不过我当时知道他有住房公积金存
1997年9月份借款25000元,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是97年年底,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已经提出,但法院还是判我要支付本金及利息,法院的判决公平公正吗?
父亲在一次车祸中过世。 有人拿着欠条来我家要求归还其欠款。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签字。 在他无法证实是父亲签名和我们也无法证明不是父亲签名的情况下,谁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其签名的真实性。 法院是否可以在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庭判决。判决后判决书又不告知被告人。 在事隔8年之后,是否有权力来强
父亲在一次车祸中过世。 有人拿着欠条来我家要求归还其欠款。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签字。 在他无法证实是父亲签名和我们也无法证明不是父亲签名的情况下,谁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其签名的真实性。 法院是否可以在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庭判决。判决后判决书又不告知被告人。 在事隔8年之后,是否有权力来强
父亲在一次车祸中过世。 有人拿着欠条来我家要求归还其欠款。我们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签字。 在他无法证实是父亲签名和我们也无法证明不是父亲签名的情况下,谁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其签名的真实性。 法院是否可以在被告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庭判决。判决后判决书又不告知被告人。 在事隔8年之后,是否有权力来强
本人被列于被告二,与被告一2011年11月办理离婚,由于夫妻关系破裂,从2005年至2011年11月长期分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一2010年2月28日向原告借款10万元,现我怎样答辩才能证明此借款与我无关.(被告一的借条凭证,只有他自己一张借条,一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我需要借款给一位朋友,共25W,我想用他还在按揭的商品房作抵押,这样可以吗?房子总价现在约60多W,还有10年才还清,目前只交了约25-30W,如果不行的话,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应该怎么做呢?
我朋友3年前问另一人借款2万元,我为担保人。 当时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只有借款时期为09年10月24日 现在法院的传票开了 借钱那人起诉 借款人和担保人,我想请问下想这样的情况担保人有责任吗, 法院开庭可以不去吗? 毕竟3年了,我以为借款人早就还了,3年内放贷人没一次找过担保人。 我就是想问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