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个自称是韬光律师事务所的电话,之后手机收到了一个信息内容如下: 开庭日期:2017年1月07日 开庭时间:15:00:00 开庭法庭: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案号:(2017)鄂武昌民商初字第1002号 案由:贷款恶意拖欠 被告xxx 被告证人:xxx,xxx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出庭人员已通过我方调查取证,并经过法院认定,现给予公布。需携带答辩状,贷款正常消费明细,身份证原件,传票等按规定时间准时出席,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将按照缺席审判,如有疑问可联027-51010551,同时你的个人身份信息已提交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征信系统风险复核评估,近期请注意关注法院公告网) 我是被告证人:xxx,这个被告之前只老板,以前我在他公司上班,律师事务所打来电话我说了不认识这个人,我想知道我怎么成了被告证人,这个通知我要出席吗?他在武汉,我在江苏?上面的据不出庭,公安局强制执行,征信系统风险复核评估是针对我的吗?总的就想知道这个开庭通知我要理会吗?我要找律师吗?对我有影响吗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做为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还有原告要求被告出所有的诉讼费用
你好,我想问问离婚做为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还有原告要求被告出所有的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朋友恶意贷款,当时留了我的手机号码。。今天律师事务所打电话来了说让我以什么第三方被告证人身份出庭
朋友恶意贷款,当时留了我的手机号码。。今天律师事务所打电话来了说让我以什么第三方被告证人身份出庭。。请问我要负什么刑事或民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