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离婚时,在民政局写了一份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
我和他离婚时,在民政局写了一份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一式两份的那种,有民政局盖的红章,但是没有公正,请问是否有法律效应?
尊敬的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结婚11年了,有一子一女,妻子现经营一间服装店。我在外地打工,基本一个月回家一次,工资也全部交由妻子支配。去年将婚前一套房产抵押,从银行贷了一部分款又买了一套楼房(现在还差房款7万元),现妻子以生活压力大为由提出离婚(我知道是她出轨了,但我也不想去跟踪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扶养权问题,是这样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还有孩子的扶养权问题,是这样,当事人是一名正在服役的军人,去年妻子出轨,结婚七年有一个脑瘫的男孩,感情破裂军人要求离婚,起诉过一回,女方不同意,要男方的复原费,请问复员费和孩子的抚养费该怎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