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原本有一套动迁房是安置4个人的,但是因为一些个别的原因。这套动迁房进行了交易,并且用这套房屋的交易款购置了另一套房屋。这套房屋的房产证上是4个安置对象的其中一人。现在这套房屋的产权人要将这套房屋也进行交易,另外的三个安置对象并没用同意这套房屋的交易?请问另外三个安置对象可否阻止房屋的交易,如果可以交易,房款另外三个安置对象是否可以参与房款的方配 谢谢
请问动迁安置房继承的产权,房屋买卖会有哪些税费,其标准分别是多少,相关的法律文件是什么,谢谢!!!
请问动迁安置房继承的产权,房屋买卖会有哪些税费,其标准分别是多少,相关的法律文件是什么,谢谢!!!
我爷爷家一套老房子要拆迁了,由于爷爷过世了,户主是我大伯父,另外我大伯母和堂哥还有我父亲的户口都在里面。但是由于我大伯母和堂哥在几年前另外一套爷爷的房子拆迁的时候已经拿过拆迁费了。现在这套房子符合拆迁安置的应该只有我大伯父和我父亲。我现在想拟定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内容是除双方的人头费之外,其他所
1995年老房子动迁,里面只有我跟表哥两个人的户口,他成年我未成年,哥哥他们说我年纪小分不到房的,就让我妈写了协议,协议上说给我一万五千元,先给我5000,等户口迁出上海再给我们一万,2009年经过律师调查,当时的住房调配单有两张,一张上面受配人是他的名字,另一张受配人也是他名字,但是家庭成员写了我的名字,我是
我家现在的房子要动迁,承租人是大姐,我和其他五个姐姐还有爸妈也都有居住权(在房证上有名子),爸爸已过世。我想知道这房子动迁款如何分配?妈妈行动不变已有四年大家轮班照顾妈妈。
在1984年11月有一所房屋动迁!动迁前该房屋有子女老人共同居住!共8人。现在老人以去世!在去世前老人把房屋以买卖关系,卖给自己小儿子。其他 子女是否有权 要取房屋分配权! ( 动迁后,三居室为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转为母亲的名字。) 但是,在房屋卖给小儿子之前,该房屋户主是老人名字! 请问,其它儿女是否有权
1984年11月 动迁房屋!动迁之前 该房屋 有子女老人.共8人居住!动迁后按人口计算 分得一处 三居室房屋! 现如今二位老人已经去世,老人在去世前未经其他子女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以转卖的型式卖给小儿子。 ( 动迁后,三居室为父亲的名字,父亲去世后转为母亲的名字。) 但是,在房屋卖给小儿子之前,该房屋户主是老人名
我一人居住一间私房要拆迁,内只有我一个户口。产权我只占很少部分(5%左右)。其余属于我家人及亲戚。现我要求按建筑面积安置。动迁组不同意,说因我只占有部分产权,只能按照最低托底面积安置。他们这种说法有根据吗?我应该怎么办?
有关上海市新的动迁政策中的房屋托底安置面积以及户口中的人头计算
我们居住的是90年代的拥有独立卫、煤的7层楼的老式公房,拆迁的话是否能够享受房屋托底安置面积(好像一般是15平方米)!如果不行,是否可以有和动迁办公室协商的余地?!! 另外,新的政策以数砖头为主了,以产权证为主要依据,那户口本中的人头到底是否还能享受些什么政策呢?!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