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2009.9-2011.12)年把地,租给村政府(用于蔬菜大棚的建设)的,租用期间:合同上写 每亩1000元,(4.4亩x500x2年=4400元) 当时我家是 5.6亩 给我家5600元 由于我父亲在外打工, 母亲不太识字 ,当时我母亲问4.4亩 怎么回事 村里说钱不差你的就行了呗 我母亲当时也没在意。 没想到 等合同到期 现在地该归还我们家时候 村里就说我家不是5.6地了 乡里县里都在推脱 现在 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走法律途径要回我家地(我家的合同公章是黑色的,邻居家都是红色的,我觉得是假合同),我可不可以要求村里账目公开 合同与钱不同 如果合同是假的 我可不可以告村政府 所有合同都是用蓝色圆珠笔写的 而且 合同上写 每亩1000元 他打印本上都是每亩100元 有的邻居家给填个“0” 变成 每亩1000元 有的就没填 还是100
济宁泗水苗馆镇政府勾结村干部强行把农民口粮地承包给企业,政府是否违法,村民该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济宁泗水苗馆镇政府勾结村干部强行把农民口粮地承包给企业,政府给农民600元/年/亩,村民连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村民与政府交涉多次,至今没给答复,而且还威胁村民签约,村干部家家串拢,让农民按手印,正值春耕时节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还我们生存下去的希望,还我们土地,还我们公道!!!!!!
从05年秋到12初我居民组有高速路征地款、卖土款、浇地机井配套设施款、高速公路绿化补偿款等共计60余万元。从12年2月份换届后,上任干部公布账目显示60余万元不但没有结余反而欠外债6万多。群众要求算算几年来组内60余万用在何处,可是上任干部以在外做生意没时间为由,躲避在外。群众多次上访,回答我们都是人没在家等人回
石河子乡二宫在2012年3月,政府将其土地征收。石河子乡农户在此期间上访政府,但政府却出动特警来进行治安管理,故此特警与农户发生冲突后,特警先其动手殴打农户。致使农户严重受伤。请问,各位律师,发生这种情况,农户该找谁投诉冤屈? 石河子乡二宫在2012年3月,政府将其土地征收。石河子乡农户在此期间上访政府,但政
项目总价是53900元,入账30000元(甲拿走20000元;乙拿走10000元)甲出资5000元;乙出资3650元;(由甲拿着)甲垫资费用21714元(材料 人工);乙垫资费用17698元(材料 人工)
政府组织人力强制扒掉农村老百姓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合法的吗?作为老百姓应该怎么做呢?
政府组织人力强制扒掉农村老百姓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合法的吗?作为老百姓应该怎么做呢?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覃龙威1996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五年(防卫过当),妻子卢玉英带着三个孩子回老家(现住地址)生活,同时也在现住地址1队的集体土地上开荒了地二十多亩、田8亩左右。1999年经村民、1队队员、队长与相关部门的同意,办理了相关手续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凤凰镇兴龙村民委新龙村迁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厢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