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重庆万州的一农村人。于2003年上大学应学校的要求(当时的规定是主城区的自愿,其他的都统一迁到学校,方便管理。)我不得不把户口迁到学校,可2007年毕业回来户口就只能挂在镇上,回不去原来队上。2008年队上就把我和我2005年去世的父亲的土地退了,他们的由头是我们那走了两批三峡大移民,就这样一起动的。2009年队上有自谋名额,我顺势办了自谋,到现在只拿了16000元。现在我们这儿要征地拆迁,修火力发电站。我农村老家有房子;办了自谋现在是城镇户口;儿子和我一个户头;合法丈夫也是和我一样,大学毕业回来户口上不回去农村,挂在我们这儿另一个社区的。我和丈夫毕业至今都是自己打工谋生。甲方的条件我认为不合理,而且他们依据的是零几年的安置办法,现在都2012年了,都知道物价涨太多了。请问老师,我这种情况具体应该怎么赔偿?
政府征地拆迁 问 题: 政府征地拆迁 , 我是大中专毕业生 原户口为农村户,毕业后迁回农村后成 非农户, 在结婚和父母分家情况下,在拆迁赔偿及安置住房时候 能否得到和 当地农村户口一样的制度赔偿安置? 请教 各位大律师 谢谢 如果这样不行 那我的房产还是挂到父母名下才能得到土地安置,还是挂在我自己名下好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规划区统一建房暂行办法(农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
成都市新都区城市规划区统一建房暂行办法(农村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为什么还在用2006年的?现在都是2009年咯!为什么不按照78号文件执行?当地农民还没有安置费?老百姓该怎么办?难道就没人老管吗?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和我弟弟读书后工作,当然户口也就随之而迁走了,我们几姊妹也共同赡养年事已高的父母,我父母也给我们三姊妹各自分了家产,现在由于成兰铁路的原因,我们家的老房子要拆迁,请问题我们没有当地户口的,但是又有房子的人员如何补偿? 由于汶川地震,当地政府作了充分的考虑,震前的主房屋按每平米260元补偿,震后新建
本人上学时将户口(农业户口)迁到学校,参加工作后户口迁入某县中医院(有编制),但在村里还享有土地使用权,后因改行(在城镇工作--属于劳动聘用制类别)把户口迁回原地,且迁回时间已超过6个月,迁回后还享有土地使用权,现因政府征地及村里安置住房用地,请问我能享受政府征地及村里安置住房补偿吗
我家房屋已拆迁,引财产纠纷已诉讼解决。现拆迁公司要求继承人群补到场才可安置补偿,但兄弟之间矛盾激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拆迁公司提议申请法院执行。但因拆迁公司系民事案件案外人不予立案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矿山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占用周边农民土地,是签订对应的占地(征地)补偿协议,还是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协议如何签订?
我原是重庆万州的一农村人口。于2003年上大学应学校的要求我不得不把户口迁到学校,可2007年毕业回来户口就只能挂在镇上,回不去原来队上。2008年队上就把我和我2005年去世的父亲的土地退了,他们的由头是我们那走了两批三峡大移民,就这样一起动的。2009年队上有自谋名额,我顺势办了自谋,到现在只拿了16000元。现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