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的,有没有一个严格的公式!我单位是按照员工的标准工资-最低基本工资然后乘以3个月产假月数,这样算是正确的吗
我的产假是四个月,已经休完了,但是我的腰受到了损伤,还需要休假,每月我都开假条,现在公司说生育津贴要等上班后再发,请问这样合理吗?
我于去年12月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因为单位年末出报表无法休假也没有补休,因为我参加了单位的生育保险,社保中心按相关规定拨付生育金给单位,请问生育金我能否领取
我单位为广东省的一家企业,在省社保给全部员工按1900元的月平均工资购买了生育保险。在员工产假期间按每月3200的工资发给她了。现在社保局划拨的生育津贴按1900月工资的标准计算的,低于公司实际发给她的。问题是:她还能在我公司报销生育医疗费吗?生育医疗费该如何处理?谢谢!18820010897
我于2011年10月生产,产后申请生育津贴,但是公司在去年9、10两个月没交社保,后来补交了,申请的时候社保局说在系统里这种情况不能发放生育津贴,但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说查看她们的相关条例里面写了这种补交的情况是可以发放津贴的。只是系统里不认,社保局就不给。现在公司也不承担这个责任。 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请问,2012年济南的生育津贴是按什么标准发放呢?去年是按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今年问了公司,公司说是按公司基数发放。我前12个月的缴费基数是3300元,(3300×150)÷30天=16500元;如果按现在的公司基数只有2000元,(2000×150)÷30天=10000元,少6500元。
我是4个月的产假,休假前岗位工资2060元,应发工资2860元。除了工资还有发放的补助25元/天*天数。每月扣除五金可以拿到手3000元的工资。生育津贴的基数为1830元(社保已经转到公司账上),我要求单位补足差额,可单位说只能按社保的1830元发放,想问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我该如何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