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入住也没改造的室内水管总阀门爆裂造成溢水浸透楼下地板天花板,责任在谁?
我是去年买的房(5楼),今年初在开发商提供的水管原构造的后方连了个水龙头,将就着把地砖铺了,之后关闭阀门和龙头再也没去过房屋。就在前两天的晚上9点钟左右,3楼住户跑来说屋顶漏水了,看看是不是5楼漏水下渗了。3楼、4楼(已装修)是一家,4楼没住人,跑去一看,4楼木地板上一层水,再看顶上哗哗下雨般流水,确是我家漏水。打开室门检查总阀门和龙头,总阀门几近裂掉,室内深深一层水地漏都流不及。 由于阀门(购房时的原装)爆裂,造成溢水,下渗至4楼,甚至3楼楼顶。该楼盘属于城中村改造,销售方是镇政府,于是找政府负责人说事,人家说派人看看落实下情况,仔细查明后人家说是总阀门质量不好爆裂造成。接下来,政府负责人让我们先走,说需要和建筑方协调后再说。过了两天,联系政府负责人,人家说:“建筑方的理由是作为住户,你们铺了地砖,总阀门你们用过了,不用不是一直也没事吗,所以你们也有责任。”我很苦恼,现在人家3楼户主一直找我说事,要求包赔损失,我该怎么做? 这件事,销售方政府和建筑商该有几成责任?责任能全在我吗?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此事?请指点迷津。越快越好,谢谢,拜托!!!!
租在8楼的房子水管爆裂漏水到楼下,该房屋厨房的热水管在凌晨12点-4点左右突然爆裂,(7楼租客4点发现漏水),淹了墙壁和柜子 床。事后和房东谈责任我表明水管爆裂是由于水管老化的和其本身的质量问题,非我不恰当使用,人为造成,房东说我总水阀没关,想问一下这个责任到底谁负责?
出租房洗衣机水管老化爆裂,渗水到楼下,致使天花板垮塌一点,地板损坏,造成的损失谁承担?洗衣机是出租人的,使用得当,只是里面的水管老化了。
我新房水管漏水 面积很大 因为是实木地板,地板下的龙骨架全是水 因为不能把木地板撬开所以水排不出去,这样在地下积了那么多水对楼下的业主也不好。因为是新小区很多业主都没有装修入住,楼下是毛胚房 没有装修的 在征得物业工程部允许的情况下 拿钥匙打开楼下的门 在天花板上钻孔排水(六公厘的孔) 然后找工程部的把钻开
我新房水管漏水 面积很大 因为是实木地板,地板下的龙骨架全是水 因为不能把木地板撬开所以水排不出去,这样在地下积了那么多水对楼下的业主也不好。因为是新小区很多业主都没有装修入住,楼下是毛胚房 没有装修的 在征得物业工程部允许的情况下 拿钥匙打开楼下的门 在天花板上钻孔排水(六公厘的孔) 然后找物业工程部的把
07年底接过房子钥匙,住进新房,没想到08、09年厨房内公用水管(主上水管)冬季自然爆裂,连淹了两次。造成室内财物损失及其他相邻业主损失。其间多次找物业(同为开发商)均遭推诿,拒不负责,并说我及其他业主损失由我一人承担,问题一直延续至今。我想问一下:我和业主的损失该谁赔付?我的权益该如何维护?
楼上私自将原来的明水管改造成暗水管,在保修期内就发生漏水,造成楼下损害。楼上公对漏水点进行了修理,但
楼上私自将原来的明水管改造成暗水管,由于购买的管件不合格,防水层也不防水,并且在保修期内就发生漏水,造成楼下损害。楼上公对漏水点进行了修理,但整个水管系统仍然存在质量问题,仍有漏水的可能。楼下有没有权要求楼上拆除暗水管屠为原来的明水管?楼上应当不应当对楼下消除危险?法律依据是什么?
租赁期间,房屋漏水造成楼下住户屋顶天花板受损,请问赔偿责任是房东承担还是租客承担?
我方是合租的一个套5的房子,1月1日节假日期间,房子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突然停水,因此造成了卫生间的水龙头没有关闭,1月4日来水时,房东也未及时通知,等我们下班回家时,房屋已经被淹,楼下的屋顶天花板因漏水浸湿受损。现在房东向我们租客索赔,让我们负责赔偿楼下的1万左右的损失。请问这个责任到底应该是房东承担
我租的房子不到两个月 凌晨4点钟厨房洗菜盆下的软管爆裂水流到了楼下 楼下要求赔偿2500元钱 这个钱是由租房子的人赔还是由房东赔 软管是时间久了 自己爆裂 并非人为 房东要租客赔 房东说她一点责任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