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总价20万元,首付8万,剩余的按揭购买,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请问房子的归属权和贷款怎么处理?假如房子归男方,男方就需要给女方补偿吗?补偿金额是多少?还有,贷款就归男方独自归还了吗?谢谢各位老师回答!
半年前男女双方已离婚,财产未分割,最主要的是房子。房子为男方出资购买,尚在还贷期间,房产证是男方与其母亲的名字。 现在男方要求女方放弃房子,并且自愿补偿一笔钱,但是必须通过法院解决,我想问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会受理这样的案件吗?这个起诉状又该怎么写,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有律师代书吗?费用多少
我08年3月买的房子,全款付清,房子是我自己的名字,但没有哦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其中向亲姑姑借了10W用于买房和装修,09年5月结婚,婚后偿还姑姑10W欠款。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与妻子离婚,房子是怎么算,全部属于我还是我与妻子一人一半产权。
双方已经都决定离婚 现在有3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 房子是我也就是男方父亲在我婚前购买的 原来没办房产证时 发票是父亲名字 后来结婚以后 办房产证时候是我的名字 这样的话离婚是不是归我自己??我主要的目的是想把房子留给孩子 现在问题是她非要离婚 孩子跟她 如果她能把房子留给孩子 我也不说什么 她离婚了再跟别人结婚 生
双方已经都决定离婚 现在有3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 房子是我也就是男方父亲在我婚前购买的 原来没办房产证时 发票是父亲名字 后来结婚以后 办房产证时候是我的名字 这样的话离婚是不是归我自己??我主要的目的是想把房子留给孩子 现在问题是她非要离婚 孩子跟她 如果她能把房子留给孩子 我也不说什么 她离婚了再跟别人结婚 生
我于2009年10月拿着16w签订了购房合同(签的是我本人的名字),当时只剩下了2w块的余款未给;2010年2月我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同时把2w的房屋余款也付清了;(2010年5月)办房产证的,拿到房产证的时候我才知道有两个人的名字(办房产证是我岳父帮我办理的,并写了他女儿的名字,只是后面我在签名的地方写了我的名字);请
我和前夫离婚,后来前夫死亡。我们有一个共同房产。随着前夫的死亡,50%是我的,另外50%是前夫的遗产,由他的女儿和妈妈继承。他的女儿和妈妈都放弃继承权,这个房子到我的名下,我需要缴纳税款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姐姐和他现任丈夫已经没有感情,协议离婚,儿子由我姐姐抚养,有一套房子留给儿子,可是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说如果一旦离婚,男方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姐姐带着儿子在我母亲家居住,房子男方居住),所以男方怕离婚后我姐姐把房子卖了,就一定要让我姐姐写一个协议书。协议说等
麻烦了。有问题请教。 本人2002年2月领结婚证,(但没共同生活); 2002年5月,本人个人全款买了房子; 2003年4月,办喜筵,双方开始共同生活; 2004年4月,房产证才办下来,是我的名字; 现在2012年,双方离婚,这房子是我个人的,还是双方共同财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