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由我方修一条通往我厂及山上村子的简易公路,当时占用了一农民约一亩土地,一次性赔偿对方1000元钱(有协议),现对方提出当时我方出价低,现要求再赔他4000元,以后每年要给1000元租金。向叶老师请教: 一、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二、我方与对方的协议是否有效,对方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三、对有关这方有些什么样的相关文件及法规 四、我方应如何处理该问题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有一块地,两亩,在第一次分地的时候是归我们家所有,第二次分地由于人口减少,只分了这块地的一半(一亩),但另一半没人要,就一直是我们自己种, 现在有工程占用该地,占地款已经给了大队,大队说我们只种了一亩,只给一亩的钱,另一亩的地钱大队不给农民,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有没有权利要回令一亩的地钱。这块地我们
2003年辽宁省辽阳县首山乡立开村土地被私人钢厂还有建学校修路等占用,当时村委会向老百姓说是以每亩地7000元的给予老百姓赔偿金。可当时占地方是以每亩地30000元给的钱。当时黑心的村委会领导隐瞒了实情,至今那23000元的差价钱老百姓没能得到,都被黑心的领导揣进腰包,应该怎么办?
我个人开垦的河滩地是从土地下一直种到2010年,在2010年的夏天孝义市委修路占用了开垦的河滩地,只赔偿了青苗款占用土地应该如何赔偿? 我个人开垦的河滩地是从土地下户一直种到2010年,在2010年的夏天孝义市委修路占用了开垦的河滩地,只赔偿了青苗款占用土地应该如何赔偿?
我家有一些开荒的土地,并一直在耕种,现在因为要修建乡村路需占用我家开垦的荒地,请问赔偿问题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