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常年顾问
认证信息
执业证号:13301201710010790
执业机构:浙江鼎和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Email:457960481@qq.com
地址: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南路1288号天福财智大厦1幢301层
详细介绍
许方强律师曾先后就职于某市司法局法制处、某检察院公诉一部检察官,从事刑事案件公诉、侦查监督等工作,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扎实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从事律师职业后承办了民事、刑事案件达300余起,多起民事案件获得法院全面支持,刑事案件中也取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起诉、法院缓刑的良好效果;
擅长代理被告一类以及刑事控告类的案件处理,着重于风险防控,能够在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经办典型案件
一、代理刑事案件:
1.赵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经律师辩护,在侦查阶段即被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
2.郭某涉嫌强迫交易罪一案,经律师辩护,在公安阶段撤销案件;
3.许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律师介入后,经多次会见、提交法律意见、开庭辩护,最终该案仅认定寻衅滋事罪一项罪名,极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利益。
4.虞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经律师辩护,最终获得不起诉处理;
5.陈某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律师辩护,在检察院阶段获不起诉处理;
6.林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经律师辩护,在法院审理阶段认定从犯,获从轻处罚。
二、代理控告案件:
1.陶某被诈骗一案,经多次报案未果,经律师代理,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挽回损失;
2.王某被诈骗一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经律师代理复议、复核等程序,推翻公安不予立案决定,并成功刑事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三、代理被告案件:
1.马某诉高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代理一方被告,驳回原告对其的全部诉讼请求;
2.宁波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葛某、陈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代理被告,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3.孟某、夏某等六人诉沈某、中建某局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代理被告,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4.杭州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诉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代理被告,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四、代理原告案件:
1.郑某诉杭州某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监察一案,代理原告,诉请得到全面支持,挽回当事人名誉损失并恢复企业经营;
2.杨某、潘某等20余人诉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标的额近200万),代理原告,历经一审、二审,获得全面胜诉;
3.宁波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诉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标的额2000余万),代理原告,历经一审、二审、执行异议等程序,均获得全面胜诉;
4.浙江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浙江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标的额200余万),代理原告,均获得胜诉,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
高某诉桐庐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代理原告,诉求获得全面支持,实现当事人全部要求,并为该案系列纠纷的五十余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获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