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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签订川气利用合同年底供应
记者昨天获悉,常州港华燃气公司于11月10日与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川气)天然气利用合同。本次签约,省内共5个公司,分别是常州、金坛、丹阳、镇江、南京(江宁)燃气公司,常州将是省内第一个用上川气的地级市。   按照合同约定,从2009年至2012年,省天然气公司向常州港华天然气供应量将逐年递增,2009年将交付0.5亿立方米/年,平均交付日合同量15万立方米;2010年将交付0.8亿立方米/年,平均交付日合同量22万立方米;2011年将交付1.3亿立方米/年,平均交付日合同量35.6 万立方米;2012年将交付1.8亿立方米/年,平均交付日合同量49.3万立方米。
  现在,我市“西气”计划供应量与实际需求平均每天缺口15万立方米。预计年底,来自四川达州普光气田的天然气就将到达常州,“川气”“西气”同时供应,用气紧张局面将大大缓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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