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经过
2022年x月李先生被拉进了胜凯学院股票交流群,在群里“老师”天天讲股票,并且推荐股票。后来老师开始诱导李先生和学员炒“金行油”说金行油很赚钱。10月x日左右,在没有进行过模拟操作、也未有风险提示、未签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老师就让所谓的助理帮李先生下载了金行交易软件(金行公司的线上交易软件),开设了兰州金行商品交易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账户,并把资金转入兰州金行商品交易有限公司对公账户。然后李先生就听所谓的老师喊单,跟随老师指示炒“金行油”。里面还有金行铜和金行铝。模式是T+0,集中竞价交易,只需缴纳保证金,即可买卖,存在高杠杆,可以每天多次买卖,可做多和做空,对冲平仓,无实物交割。课上老师承诺说肯定让人们赚钱资金翻倍。但是从2022.10.x日到2022.11.xx日,投诉人共计入金:xx元,出金xxx元,总亏损30多万元。里面很多亏损都是不正常的,都是恶意喊单导致的亏损,甚至平台涉嫌恶意操纵。
二、维权经历
后来亏损后,受害者知道被骗了,去公安机关报案说公司诈骗,结果公安机关不给立案。说是民事纠纷,不算诈骗。之后李先生找到了我们律师团队。
三、律师分析
这种案件,通常公安机关受理的概率很小,但是可以通过向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去维权,我们团队通过向行政机关投诉举报的方式很快帮李先生拿到了大部分的损失。如果投诉未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为金行公司所谓的现货平台也是不合规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也是可以追回损失的。
四、相关法律、规定依据
中国证监会:(清整联办﹝2016﹞12号),规定:上述交易场所往往发展大量会员、代理商、居间商等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业务,采取虚假误导性宣传方式,诱导大量自然人参与,有的纵容会员恶意“喊单”,与客户对赌,甚至通过操控系统、修改数据、频繁刷单、限制盈利出金等方式操作交易,只是大批自然人严重亏损,投诉举报持续不断,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要严厉查处。
证监发[2013]74号:一、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从事电子商务的公司进行集中检查,对直接或以会员、代理等方式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应责令停止交易、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继续从事违法违规交易的,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或关闭。二、各省级人民政府在清理整顿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与者资金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将对有关电子商务公司的检查、整改和处置情况书面报告部际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