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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梁先生成功拿回购房定金100000元
发布日期:2023-03-25    作者:陈旺律师

梁先生欲在厦门购置房屋,但由于工作太忙,一直没有时间去物色楼盘,故让其姐姐帮自己先去各楼盘看看情况,筛选到认为合适的楼盘再带自己过去购买。2022年11月27日,梁女士前往某项目营销中心看房时,销售人员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齐全等游说其购买。梁女士虽认为楼盘挺符合梁先生的描述,但楼盘房屋价格偏高,且梁先生还没实地看过楼盘,便告知销售人员其并非实际购房人,是帮自己的弟弟看房。销售随后表示房屋当天有优惠折扣,错过了就没有了,梁女士可以先帮弟弟交钱预订下来,如果后续不想购房可以退回。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梁女士支付了100000元款项。随后销售人员拿出一堆文件让其代梁先生签字,并解释只要交款都需要签文件,于是梁女士匆忙签了字。梁女士回家后将情况和梁先生说了,并于几天后带梁先生去现场看楼盘,梁先生到现场实地看过以后发现楼盘有很多地方与广告宣传并不相符,遂梁先生决定不购买该楼盘房屋。梁先生立即联系开发商说明情况,但开发商却告知梁先生之前交的款项为定金,梁先生查看梁女士手头上的材料才发现开发商开具的收据内容为定金。之后梁先生及梁女士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但对方并未给出合理解释和妥善的解决方案。无奈的梁先生在网上找到我们说明了情况,希望我们能够帮他申请退回已付款项。接受委托后,我们根据梁先生的情况,制定了有效的介入措施,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手段,与开发商交涉谈判,最终2022年12月26日开发商同意退回梁先生的全部款项。2022年3月2日,梁先生收到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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