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第七条 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从事电影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国家鼓励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发电影形象产品等衍生产品。
个人投资电影虽然国家有法律规定,但是无论哪个行业,都会有灰暗地带的存在,一些不法影视投资公司利用人们对影视投资高回报率的认知误区,设置一系列的投资陷阱,只为最后收割投资者口袋中的本金。
案件回顾:(案例来源于网络)
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以“影视投资”为名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祥、刘某平等17名被告人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赔8名被害人损失共计5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3月底,以张某祥、刘某平为首的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搭建了“映艺娱乐”APP,并通过微信等媒介虚假宣传该APP系某影视明星刘某华公司旗下的影视投资平台,目前正在拍摄数十部电影、电视剧,谎称通过该APP进行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引诱被害人投资。在被害人投资前期,张某祥、刘某平通过后台操作,对被害人进行少量返利,从而进一步引诱被害人加大投资。待被害人投资达到一定数额后,张某祥、刘某平便操作后台“崩盘”,从而对被害人的投资款“一键收割”。据查,该团伙共计诈骗所得5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祥、刘某平等1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网络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张某祥、刘某平系主犯,张某强等15人系从犯,根据众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套路揭秘:
1、股票群引导:
一般会在股票群、微信群之类的社交媒介上遇到陌生人,加微信后会直接包装出来一个老师,然后告知股票不好做,带大家投资电影;
2、包装电影投资盈利案例:
一般会告知之前参与的电影投资赚了多少钱,然后说这个份额不好买,通过关系才能预定等。于是老师特地新建了一个电影群,把电影客服的微信推荐发到群里,让我们把握机会预定电影份额,
3、分享预定电影份额截图:
慢慢的群里每天都有人发转账截图,投资了多少多少,少的有几万,多的几十万,上百万,慢慢的真实的投资者就会心动了,想着这么多人跟着投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转账公司也是对公的,并且也有签订纸质版的电影合同,
4、联系客服预定份额:
于是投资者会联系客服,架不住他们的诱惑,最终选择投资。当你后悔的时候或许已经晚了,因为电影上映基本上都是亏得本金全无。
遭遇此类骗局保存以下证据维权追回:
1、向电影公司汇入款项的转账记录或流水记录;
2、与电影公司或介绍人的聊天记录,涉及承诺收益、分红等;
3、有签署认购合同、风险告知书等一切签署的合同留存;
4、当我们发现自己被骗之后,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咨询笔者及时寻求法律援助,证据齐全的话,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的。
对于普通人投资电影,我们一定要谨慎对待,电影行业水太深,并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可以去涉足的,如果想去投资电影,那么一定是在各方面都考察到位,对相关的信息都了解透之后,再去考虑投资的事情,什么都弄不明白,稀里糊涂的就去投资,被骗是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