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所谓无非一利,投资电影也是以此来招揽客户的,用高额的收益、当红的明星、知名导演等吸引个人投资者,而且现在的电影公司会请托来骗取客户的信任,最后认购了电影投资。
影视名人为何被冒名呢,无非是为了利,名人身上都是有光环的,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更容易让他人相信,以此来招摇撞骗如入无人之境。影视行业的火热难免让不少人想分一杯羹,在众多项目争相上马的同时,这样的招摇撞骗同时也是电影投资乱象的缩影。
电影投资被骗案例(自述):
去年下半年有个人加我,备注通讯录好友,我以为是认识的人就加了,加了之后对方才说加错人了,对方自称“刘哥”,经常跟我发一些去养老院看望老人的视频照片,还有去看留守儿童的照片,感觉是一个很善良的人。
慢慢的经常一起聊天也就熟悉了起来,后来有天说他喝多了,说前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厚着脸皮求自己老同学才换来了一个电影投资的机会,并告诉我他的老同学是知名的联合出品方负责人,筹拍了很多优质的电影,还把电影投资的合同资料都发给我看了下。我其实也不懂,就没怎么说话,但对方一直再说电影投资多好多好,多能赚钱等等,基于对对方的好感我最终决定投资50万。
在他的辅助下签了合同,随后把钱转到了某影视文化公司,一开始“刘哥”还是一如既往的跟我聊天沟通,想让我再加大资金投入,后面发现我并没有多余的资金后,逐渐的没有了当初的那种热情。
随后的时间里发消息也逐渐不回复了,这时候才发现不正常,于是我在网上查找关于投资电影的消息以及他提到的老同学,才发现投资的电影并没公告,上面写道并没有授权第三方进行电影融资、跟投等行为,一切跟第三方及个人对该电影的投资都是违法行为,而且他提到的老同学也发表声明,凡是以他名义的在外融资行为的影视项目,他本人绝对不会参与的,纯属假冒本人诈骗,这是时候我才明白上当受骗了,悔不当初!
如果遭遇了类似骗局后该怎么办呢?
第一:收集诱导自己投资电影的聊天记录证据;
第二:收集与影视公司人员的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相关纸质电影合同协议;
第三:查证影视公司资质,看对方具不具备相应宣发拍摄资质;
第四:确认影视公司还未跑路,能够追责;
第五:寻求法律援助,将相关证据递交,并配合处理以便追回损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