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企业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要求代理商在加盟时bai交纳一定的加盟费用。按照国际特许经营协会、世界特许经营联盟标准来说,交纳一定的加盟费无可非议。但问题在于,特许人(企业)提供的品牌必须是强势品牌,能够让受许人(加盟商)加盟后通过专卖店的运营而真正赢利,特许经营的关键是品牌。
如果遇到下面类似的加盟纠纷案件,不要慌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挽回加盟费用。
【以下为案例】
小叶也是在网上看到了某国际企业管理公司的加盟宣传,很是动心,总部公司向小叶提供了加盟手册,该加盟手册上载明,公司具有国际背景,涉足服装营销几十年,集合国内外名牌货品,迎合消费潮流,全新营销模式,资金实力雄厚,品牌纯正,质量上乘。小叶还到总部的样品室参观考察,看到的服装样式新颖,做工精细。小叶看后认为值得一干,于是交纳了高额加盟费,签订了加盟合同。但是后来发现,总部根本没有什么国际背景,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与当初承诺的有很大差距,不但不是名牌,而且款式陈旧,质量低劣,都是过季的库存积压品,价格还比市场上高出许多。小叶意识到自己上了当,但是总部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退钱。小叶采取了不同的诉讼技巧,她向法院起诉,认为总部存在欺诈,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赔偿损失。
经过审理,小叶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虽然小叶与总部签订的合同内容,对小叶也很不利,但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采取了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诉讼策略。小叶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这样,在签订合同之前,总部向其提供的加盟手册虽然不能作为总部履约行为的依据,却可以有力的证明,小叶系出于对宣传内容的信赖才签订了合同,而实际情况却与宣传的内容严重不符。因此,这纸合同并不能反映小叶的真实意思,是小叶在受加盟商蒙骗的情况下签订的,应该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