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
对专用于疫情防控的款项应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案例2 |
解除对不宜长期保存的原材料的查封有助于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
案例3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工资账户存款不能产生扣留、提取收入的法律效果 |
案例4 |
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向股权所在市场主体送达冻结法律文书构成有效冻结 |
案例5 |
私募基金账户内资金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或投资人本身的债务,不得强制执行 |
案例6 |
公司股东与一人公司财产混同的,法定条件下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
案例7 |
执行程序中不能直接执行追加为被执行人的遗产管理人的自有财产 |
案例8 |
查封、抵押在先而租赁在后,承租人所提异议不作为案外人异议处理 |
案例9 |
以购买了抵押房产、享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作为案外人异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