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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陷阱有哪些?听信网友推荐投资电影被骗该如何自救挽回损失?
发布日期:2021-07-21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电影#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逐渐奔向小康,单纯的上班或者做生意已经不能满足想要得到更好生活的渴望了,这时,投资理财便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条件下无论是家庭还是个人,都希望通过理财实现“钱生钱”,让财富不断升值。
但我们也清楚,网络投资项目虽然繁多,但也充斥这大量的骗局陷阱,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下面就分享一则电影投资被骗案例,往能引起各位投资者警惕,避免落入同样的圈套!
2020年5月末,上海的市民沈先生因网络结缘一位奇女子,该女子自称姓李,经营了一家咖啡店,虽然平时不太管事,但也自在。
沈先生与李姓女子交流中发现她谈吐不俗,而且对于生活的态度很是精致。在朋友圈晒出的照片及日常分享,一切的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的优雅。这不禁让沈先生沉沦。

6月12日,李姓女子与沈先生交流中提到了电影投资票房分红之类的话题,沈先生这才知道原来李姓女子还如此会赚钱,自己以前也想过投资电影,但一直都没有什么门路入场电影市场。
李姓女子得知沈先生的想法后,便邀请沈先生与她一同认购一部喜剧题材的新片,沈先生了解了一番后便欣然同意了。之后在她的介绍下,沈先生与广东某某影视公司签订了投资协议,认购了50万的份额,便静待电影上映后分红了。
直至春节档期,沈先生发现自己投资的电影还是未曾上映,便询问李姓女子与电影公司是何情况。李姓女子安慰了沈先生一番,言及自己也不太清楚。影视公司则回应道,影片还在审核中,原定计划搁置,只能延期。沈先生觉得可能遭遇骗局,便要求影视公司退款,双方协商下,影视公司表面低头,但事后一直未成兑现承诺。
这让沈先生心凉不已,自己完全落入了电影投资的骗局!

案件处理结果:
沈先生无奈之下,选择求助于网络,在法律网站上得到我司的回复后,得知可以通过维权途径追回损失后,便立即委托我方代为处理此案。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沈先生也是积极配合,最终在17个工作日后,成功于该影视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对方退还当事人沈先生所有投资款!

文末寄语:
影视投资并不想市面上的那些有心人宣传的那么好,且可分账票房中,院线提留 57%,中影数字提留1-3%的发行代理费(票房0.5亿内3%,票房0.5~3亿2%,票房3~6亿1%,票房6亿以上不收费),剩余的40-42%归于电影制片方和发行方(大部分情况为40%),最后到达投资方的分成大约为票房收入的34%,而电影投资者就是按照投资比例从这34%中参与分红。
如果有人与你之谈及收益而不论风险,那么投资者一定要谨慎,因为他们为的可能不是让你分一杯羹,而是为了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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